对于开展2022学年中山大学汪淑钧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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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学校启动2022学年中山大学汪淑钧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
本年度计划奖励13名研究生,每名奖金人民币5000元,并颁发奖励证书。
管理学院至多推荐1名研究生参评。
二、评选对象
我校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在籍的全日制研究生,具有良好科学道德,学术成果突出,在国际顶级期刊发表的英文论文或者参加国(境)外顶级国际学术会议发表口头学术报告,学术成果的语言使用限定为英语。
叁、申请条件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较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 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 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 在读期间科研助手、住院医师工作考核不合格;
- 本研究生培养层次内在读期间有课程考试不合格。
四、申请要求
根据捐赠方要求,申请中山大学汪淑钧奖学金的学生提交的参评学术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 学术成果须是申请者在中山大学就读期间取得的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中山大学。
- 成果须以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是第二作者。同一项成果只能申请本奖项一次。
- 成果须是学生在其申请时的就读阶段产生的成果,即博士研究生不得提交硕士阶段的成果作为申请材料,硕博连读生除外。
- 申报材料中,须提供正式刊出学术论文的杂志封面和论文全文作为证明材料,如参加国(境)外顶级国际学术会议发表口头学术报告应提供影像资料等证明材料。
五、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具体程序如下:学生个人申报,导师审核推荐,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并公示,学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小组评审后报捐赠方审定,学校发布奖励文件、发放奖学金和奖励证书。
2023年3月6日前,请有意参选的同学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东校园人文社科楼116办公室前台,确定推荐名单后将会学院官网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参评同学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 《中山大学汪淑钧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成绩单,学术成果、学术会议、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
(2) 初评推荐学生的汇总表(附件2)。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到肠丑别苍驳箩丑2蔼尘补颈濒.蝉测蝉耻.别诲耻.肠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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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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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江慧,邮箱:肠丑别苍驳箩丑2蔼尘补颈濒.蝉测蝉耻.别诲耻.肠苍,电话:020-84112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