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对于评选2023-2024年度张国清王郝伉俪奖学金(本科生)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奖励管理学院优秀全日制本科生,由张国清王郝伉俪设立了张国清王郝伉俪奖学金。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奖励优秀学生,引导学生“学在中大、追求卓越”,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及根据奖学金评选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金额
(一)评选对象
管理学院优秀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金额
该奖项合计人数13名。
本科学生设置一、二、叁等奖,名额分配如下:
? |
张国清王郝伉俪奖学金 |
||
? |
一等 |
二等 |
叁等 |
奖学金金额(元) |
10,000 |
8,000 |
5,000 |
全院指标 |
2 |
5 |
6 |
2021级 |
2 |
2 |
0 |
2022级 |
0 |
2 |
2 |
2023级 |
0 |
1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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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未受到院级及以上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
3、热爱本专业,理论研究和专业实践能力强,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 30%;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注重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5、当学年所有考试科目无不及格记录;
6、评选当年未申请其它公司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即:已经确定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校级、院级捐赠奖学金候选人的本科生,不再参评);
7、在同等成绩和满足有关条件下,优先考虑选修过旅游管理方向模块课程的学生。
特别注意:
1、校级捐赠奖学金和院级捐赠奖学金不可兼得;
2、每位学生最多只能获评一项院级捐赠奖学金;
3、上一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按2024年9月23日公示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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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评选程序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候选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进行核查,学院本科生资助工作评审小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候选人进行初审,确定拟推荐候选人名单交由捐赠方理事会评审。经确认后的最终名单将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将确定为最终获奖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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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材料提交要求
(注意:所有院级捐赠奖学金均为一个问卷,只需填写一次,请勿重复填写);
2、依据材料清单要求,整理出申请材料的电子版与纸质版;
3、将电子版的申请材料汇总至一个压缩包内,命名为“姓名+齿齿齿奖学金+学号”,于12月16号17:00前上传至张国清王郝伉俪奖学金对应公务云盘:
https://pan.sysu.edu.cn/link/AA016591EF0A3A43FA8F30BF17AE2ED4A4
(注意:所有院级捐赠奖学金需分别将电子版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提交至对应云盘,请勿漏交);
4、纸质版的申请材料于12月16号17:00前交至东校园兰园6号122办公室前台
(注意:申请所有院级捐赠奖学金共只需提交一次纸质版申请表和证明材料,请勿重复提交)。
(二)材料清单
请按照以下顺序左上角装订为一份,请勿使用文件夹文件袋:
1、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不更改表格中单元格的高、宽度);
2、成绩单;
3、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
4、简历,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家庭经济条件情况说明、在校期间参加的各种社会活动、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能够反映申请人大学生活的其他内容,要求简洁明了,不超过1页础4纸;
5、申请材料与问卷中的申请理由所涉及的获奖证明复印件(请勿提交原件)。
五、其他
1、本评选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在麻花传MDR免费版;
2、评选当年可根据学校或学院的相关规定调整参评条件;
3、如当年奖学金评选结束后奖励名额仍有剩余,余下的名额可顺延到下一年该奖学金的评选名额里。即,当年未使用完成的奖学金自动顺延至下一年使用。
如有疑问,可与学院联系
联系人:程江慧老师
电话:020-8482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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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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