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对于开展2022年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3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高质量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体系,以“叁全育人”为抓手,践行“用最优秀的人培养更优秀的人”和“育人育己”教育理念,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辅导员、班主任先进榜样,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对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对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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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选范围

1.优秀辅导员:我院在职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包括从事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院(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党政专职辅导员。

2.优秀班主任:我院在职在岗的本科生班主任、研究生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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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辅导员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履行好伟大工程的施工员、伟大事业的质检员、伟大斗争的战斗员、伟大梦想的服务员职责。

3.素质能力过硬,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

4.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引导教育学生成为能够担负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5.敢于担当作为,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育脱贫攻坚、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等重大工作推进中,在“青春告白祖国”等重大活动组织中,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重大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

6.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担任专职辅导员满1年。

(二)优秀班主任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

2.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有计划地主动开展所负责班级的学生工作。

3.班级凝聚力强,所负责的班级学生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在学校或学院各项集体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班风好、学风正,学生成绩不及格的比例低于所在学院(系)平均水平,所负责班级的学生没有违纪现象。

4.尊重理解学生,关心学生成长成才,能有效、适时地做好班级学生思想、学习、生活指导工作,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5.工作富有特色,班级工作有突出特点,与辅导员配合默契。

6.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在我院担任班主任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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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工作程序

(一)推荐报名

1.优秀辅导员

(1)名额:评选比例控制在学院专职辅导员总人数的15%以内(推荐名额不足1人的单位可报1人);

(2)结合专职辅导员的现实表现,酝酿优秀辅导员候选人,经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由候选人本人填写《中山大学优秀辅导员推荐表》(附件1)。

2.优秀班主任

(1)名额:评选比例控制在学院班主任总人数的10%以内(推荐名额不足1人的单位可报1人);

(2)结合班主任现实表现,在充分听取学生和辅导员意见的基础上,酝酿优秀班主任候选人,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由候选人本人填写《中山大学优秀班主任推荐表》(附件2)。

(二)材料报送(202325日12:00前)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icimuxin@foxmail.com,并注明“齿齿齿-优秀辅导员(或:优秀班主任)评选材料”。此外,电子版材料还需提交个人生活照一张(不超过4惭,箩辫驳格式)以备网络展示。

纸质版材料报送至东校园人文社科楼116办公室。

(叁)组织评选(20232月下旬)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四)人选公示(20232月下旬)

确定最终获奖人选,并在统一门户“学生工作”栏目中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结果公布(20233月上旬)

公布评选结果,颁发荣誉证书,并适时在“中大学工”微信公众号展示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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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牟欣

联系电话:18926138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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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