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2020届毕业生解约流程

发布日期:2020-03-31

  根据《中山大学应届毕业生解约流程》的相关规定,现制定《管理学院2020届毕业生解约流程》,具体如下:

  为维护正常的毕业生就业秩序,营造用人单位与毕业生诚信签约的就业环境,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接收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应认真履行协议,原则上不得变动。倘若毕业生单方面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确因特殊原因需要重新签约的,必须按以下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管理学院2020届毕业生解约流程

  1、针对2020届应届毕业生,管理学院受理解约的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5月10日。

  2、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想解约,首先需要写《检讨书》,充分检讨因个人的不诚信对用人单位、学校及个人带来的伤害和影响;然后填写《中山大学毕业生解约申请表》(申请表打印为单面一页纸),并拟写《解约申请书》,申请书需具体、如实地叙述申请解约的理由,如有隐瞒、虚假的信息,毕业生须承担因隐瞒、虚假信息所产生的相应后果。并将《检讨书》、《解约申请表》和《解约申请书》的电子版请发送至:尘苍蝉39332592蔼163.肠辞尘,邮件主题请注明:解约申请-学历-专业-姓名。

  3、毕业生分别与负责本项目学生工作和职业发展工作的老师预约时间线上谈话;理由不充分的,审核不通过,按原方案派遣。

  4、学院主管领导、年级辅导员及就业工作人员收到相关申请后,将定期集体开会讨论,审核解约申请是否符合学校有关规定,理由充分的申请由学院主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理由不充分的,审核不通过,按原方案派遣。

  5、获得学院审批通过后,毕业生凭NetID登录中山大学就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大就业系统,网址:https://xzb.sysu.edu.cn/job/login),按照 “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 微信小程序登记的就业协议书内容填写原就业协议书申请。

  6、学院核对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申请是否与省厅系统内容一致,一致的审批通过;不一致的退回毕业生重新填写。

  7、毕业生登录中大就业系统提交解约申请。

  8、学院登录中大就业系统审批毕业生的解约申请,审批不通过的该流程结束。

  9、学院审批通过后,毕业生方可向原签约单位提出解约申请和办理解约手续,获取解约函(或离职证明,须加盖原单位公章)(请认真遵守该流程规定,否则后果自负)。

  10、毕业生登录中大就业系统上传原单位解约函、原就业协议书、新单位接收证明等材料。

  11、学院登录中大就业系统审核毕业生的解约材料,审核不通过的退回毕业生重新提交。审核通过的提交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

  12、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毕业生解约材料,审核不通过的退回学院。

  13、获得学校审核通过的毕业生登录 “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 微信小程序申请新的电子就业协议书,解约流程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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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新协议书上的签约单位,必须是解约申请中的拟签约新单位!为维护学校声誉及就业秩序,每位毕业生仅能申请一次解约,即由础单位至叠单位。若毕业生解约申请通过后,仍想解约去颁单位的,学校将不予受理。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复制、转借、挪用或伪造就业协议书,一经查实,学校将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十七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附: 《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第二章

  第十七条 有下列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者,给于以下处分:

  (一)伪造证件、证明或成绩单,假冒他人签名,盗用、伪造印章,提供虚假材料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八)蓄意违反有关就业规定,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二十二条 违纪处分的管理:

  (四)处分决定视情况在全校、院(系)或班级范围内公布。

  (五)对毕业生的处分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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