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2019届毕业生解约流程
根据《中山大学2019届毕业生解约流程》的相关规定,现制定《管理学院2019届毕业生解约流程》,具体如下:
每位毕业生只有一份由教育部学生司印制、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一式四联、编号固定)。为维护正常的毕业生就业秩序,营造用人单位与毕业生诚信签约的就业环境,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接收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应认真履行协议,原则上不得变动。倘若毕业生单方面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确因特殊原因需要重新签约的,必须按以下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1、针对2019届应届毕业生,管理学院受理解约的时间为:2019年3月13日至2019年5月8日。
2、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要违约,需先填写中山大学毕业生解约申请表(申请表打印为单面一页纸),申请理由另外拟写《解约申请书》,申请书需具体、如实地叙述申请解约的理由,同时需要写检讨书,然后将《解约申请表》、《解约申请书》和检讨书的电子版请发送至:尘苍蝉39332592蔼163.肠辞尘,邮件主题请注明:解约申请-学历-专业-姓名。然后再分别与负责学生工作和职业发展工作的老师预约时间谈话。
地点 | 学生类型 | 负责部门 | 地点 | 纸质版材料递交时间 (节假日除外) |
东校 | 本科 | 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 | 管理学院 D207 / D208 | 每周二 |
南校 | 学术学位硕士 博士 | 管理学院厂223 | 每周四 | |
专业学位硕士 | 惭叠础教育中心 | 管理学院厂133 | 每周二 |
3、学院主管领导、年级辅导员及就业工作人员收到相关申请后,将定期集体开会讨论,审核解约申请是否符合学校有关规定,理由充分的申请将由学院主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
4、获得学院审批通过后,毕业生方可向原签约单位提出解约申请,并和原单位办理解约手续。在取得原单位的同意解约函后,将解约函原件(纸质版须加盖单位公章)、与原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一式四联)、新单位接收证明复印件交回至相关负责老师处(请认真遵守该流程规定,否则后果自负)。
5、毕业生登录就业管理系统,选择“申请解约”,在线如实填写申请内容(阐明解约理由),上传原单位解约函图片、原《就业协议书》第一联图片、新单位接收证明材料图片等提交学院审核。
6、学院将审核通过的解约申请给予审核意见并提交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管理处学生学业与职业发展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学职办”)审核。
7、校学职办每周定期网上接收院系审核通过的学生解约申请。一般情况下,审核通过的毕业生可于五个工作日后到学院相关部门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8、学生领取新的协议书后,院系应登录就业管理系统,选择该生解约申请,点击“学生已领取新协议书”;同时,在该生的电子版就业协议书页面下点击“毁约”,然后在“就业协议-等待审批”模块点击“增加就业协议”,新增学生新的就业单位信息。
8、延期毕业的学生解约申请需按照纸质版办理,具体参见“往届生解约流程”。
9、学生仅能申请一次解约,即由础单位至叠单位。若学生解约申请通过后,仍想解约去往颁单位,为维护学校声誉及就业秩序,学校不予受理。
10、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复制、转借、挪用或伪造就业协议书,一经查实,学校将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十七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附: 《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第二章
第十七条 有下列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者,给于以下处分:
(一)伪造证件、证明或成绩单,假冒他人签名,盗用、伪造印章,提供虚假材料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八)蓄意违反有关就业规定,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二十二条 违纪处分的管理:
(四)处分决定视情况在全校、院(系)或班级范围内公布。
(五)对学生的处分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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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申请就业协议书解约的学生,须已在就业管理系统进行过协议书登记,否则系统不予办理。
注2:学生须如实填写申请表内容,如有隐瞒、虚假的信息,须承担因隐瞒、虚假信息所产生的相应后果。
注3:新协议书上的签约单位,必须是解约申请上的拟签约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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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
惭叠础教育中心
二〇一九年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