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遗失补办流程

发布日期:2018-11-17

(一)应届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遗失补办流程:


  1、进行就业资料遗失补办的学生,须登陆中山大学就业管理系统,点击“就业资料补办”,在“申请类型”列表选择“就业推荐表摆补办闭”、“就业协议书摆补办闭”、“暂缓就业协议书摆补办闭”叁项中的一项或多项进行申请。注:申请就业协议书遗失补办的学生,须已在就业管理系统进行过协议书登记,否则系统不予办理。

  2、学生需在线如实填写申请内容,并提交学院审核。如有隐瞒、虚假的信息,须承担因隐瞒、虚假信息所产生的相应后果。

  3、院系登陆就业管理系统,点击“资料补办申请管理”,在“等待审批”状态下即可看到学生提交的遗失补办申请,收到学生申请后,须认真核实申请内容,如情况属实,审核通过该生申请;否则,审核不通过。院系应根据工作安排确定固定审核时间。

  4、学校“学生学业与职业发展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学职办”)每周二(节假日除外)收到院系审核通过的学生申请后,须对申请人姓名、学院、专业、学历及补办材料名称在中心网站首页“就业管理”中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暂缓就业协议书遗失补办公示名单”进行公示(就业推荐表和暂缓就业协议书补办须公示5个工作日,就业协议书补办须公示20个工作日)。

  5、学生遗失补办信息公示期满,且学职办未接到相关投诉后,会将补办好的新就业材料交换至相应院系,学生凭身份证件可前往院系学工办签收领取,领取后,院系应在就业管理系统上该生的申请表内点击“新资料已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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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往届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遗失补办流程:


  1、往届毕业生需在毕业起两年内办理(具体时间以毕业证上时间为准)。

  2、毕业生在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上下载《就业协议书遗失补办申请表》或《就业推荐表遗失补办申请表》并如实填写;同时请两位知情的同学签名作证。然后把申请表交到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东校:南学院楼?管理学院顿207、南校:管理学院?善衡堂厂223。

  3、学院对遗失情况进行核实后,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4、校学职办在接到相关申请后,在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上公示;若院系未在就业管理系统进行协议书登记,校学职办将不受理解约申请;

  5、 网站公示20个工作日后如无任何单位或个人投诉,毕业生到各校区学职办(南、北、东校区)领取新就业协议书,珠海校区毕业生到南校区领取,领取时间为每周三、周四(节假日除外);

  6、每周二受理就业协议书遗失补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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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往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遗失补办申请表

? ? ? ? ?往届中山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遗失补办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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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复制、转借、挪用或伪造就业协议书,不得与单位签署就业协议书后谎报遗失,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学校将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给予处分,同时取消管理学院内评先评优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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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有下列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者,给予以下处分:

  (一)伪造证件、证明或成绩单,假冒他人签名,盗用、伪造印章,提供虚假材料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八)蓄意违反有关就业规定,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二十二条 违纪处分的管理:

  (四)处分决定视情况在全校、院(系)或班级范围内公布。

  (五)对学生的处分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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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