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推荐入党积极分子进学院党校学习的通知
各党支书、团支书:
根据院团委本学期学生发展工作安排,按照学生发展工作规程,现将推荐09、10、11级各班入党积极分子进学院党校学习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1、学习培训对象基本条件
(1)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思想政治立场坚定,入党动机端正;
(2)积极参与本阶段由党章学习小组开展活动,表现良好,没有无故缺席或迟到;
(3)无不良记录,一年内未受学校或学院处分;
(4)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科目;
(5)按时主动向班级党支部(或者培养人)递交思想汇报;
(6)群众基础良好,受到青年拥护。
2、具体工作要求
根据校党委最新下发的党员发展要求,今年我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确定初步名单:各党支部于2012年10月20日前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班级党支部应召开支部大会,年级党支部可召开支委会),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情况下讨论并确定推荐人选。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会议必须邀请辅导员老师参加,辅导员老师确实参加不了的必须指定助理辅导员或党建助理参加。讨论后初步决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每班参与本次院党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班提交入党申请书同学的15%。第十一期院党校未毕业学员可免推荐进入本期党校(不占班级本次名额)。注:第十一期院党校未毕业学员若从新参加本次党校,需提交申请,并于申请中说明未能如期毕业原因等。
(2)上交名单:各团支部将党支部初步确定的名单用贰齿颁贰尝表格管理学院第十二期党校学员信息统计表.xls填好后于2012年10月20日21:00之前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团委政治部邮箱 sysbstwzzb@163.com。
(3)名单公示:管理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小组汇总各支部推荐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叁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所属党支部反映情况。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和问题要求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如果还有异议的,由党支部重新审核并确定推荐名单;
(4)确定最终名单:公示结束后由党支部认真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确定最终名单;
(5)填表及审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学应按照所属党支部要求如实填写《中山大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并上交党支部审查、保管。该考察表由各年级党建助理分发至各党支部,各党支部书记负责督促入党积极分子按时填写并上交。该考察表于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后一周内上交至各党支部,不交或补交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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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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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工作流程及具体要求参见《管理学院本科生党员发展工作细则(试行草案)(2010年10月修订)》。如有疑问,请咨询各年级辅导员老师,或各年级助理辅导员、党建助理、团委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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