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征集管理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提案的通知
各位代表:
我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017年2月27日召开。根据《中山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中大党发[2016]3号)、《中山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中大党发[2016]4号)及《中山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中大党发[2016]5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院 “双代会”筹备工作组正式启动我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提案征集工作,广泛征求教职工对学院改革、发展、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群策群力,助力学院和学校发展。现就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提案工作的意义
(一)提案征集工作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基本职权,是教职工代表参与学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直接、重要、有效的途径,是学院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
(二)提出提案是教职工代表的基本权利,也是教代会代表的基本职责。教职工代表必须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撰写提案前应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二、提案征集时间
2017年2月27日——2017年3月31日
叁、提案征集要求
(一)参考《中山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程》规定:关系学院大政方针,对学院全局工作影响较大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涉及多数教职工切身利益,影响面较大的意见和建议予以立案。超出“双代会”规定职权和学院管理权范围的提案,将不予立案。
(二)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在提案工作委员会统一制作的《管理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提案表》上填写。(提案表见附件,复印件有效。也可在学院主页党委工会栏目下载)
(叁)提案必须包括以下叁部分内容:
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四)提案由“双代会”代表提出。
1.“双代会”代表提交的提案应由代表3人以上(含3人)联合提出,填写《管理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提案表》(见附件1),其中1人为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提案人、附议人都必须亲笔签名。
(五)提案的审核、立案
收到提案后,由提案工作小组审核。审核提案是否属本单位的职权范围,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是否符合提案的技术规范。审核合格的提案,本单位有条件处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给予立案。属个人问题和超出本单位事务内容的提案不予立案。没有立案的提案,将向提案人说明理由。
四、提案提交办法
提案可以电子版或纸质版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31日。
电子版请提交至:glxy@mail.sysu.edu.cn;
纸质版请投入学院提案箱内,地点:学院行政中心厂223。
联系人:院务办公室 ?魏菲,84112698, weifei@mail.sysu.edu.cn。
附件:
1. 《管理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提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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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双代会”筹备工作组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