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对于开展 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0

各位同学:

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有力保障学生在校的学习和生活,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对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研究生院《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以及院级捐赠助学金捐赠方等评选要求,现开展我院2023-2024学年学生助学金工作。

一、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学生。

二、获助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叁)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叁、工作原则

按照应助尽助原则,学院(系)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综合考虑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合理分配助学金名额。优先保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建档立卡户学生的资助,同时,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学年内应获得至少一项资助项目(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减免学费、助学金、奖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

四、可申请助学金项目及材料要求(所需表格及其他材料详见附件)

申请原则:(1)国家级及校级助学金:每位在库的同学可以申请1-2项助学金,其中一项必须是国家助学金;(2)院级助学金:每位在库的同学可以申请1-2项助学金。

申请流程:所有拟申请助学金(新评及续评)的学生均需填写如下问卷:国家级及校级助学金:丑迟迟辫蝉://飞飞飞.飞箩虫.肠苍/惫尘/丑4笔惫补0产.补蝉辫虫#;院级助学金:丑迟迟辫蝉://飞飞飞.飞箩虫.肠苍/惫尘/尘补4蚕别办叠.补蝉辫虫#,并根据各项助学金要求额外完成其他问卷与按时提交所需材料。

(一)国家级及校级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获助,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分档资助,申请学生需基本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

2.勤奋学习;

3.积极参加社会、学校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

4.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或不足以支付在读期间的全部或部分学习和生活费。

按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评定助学金档次。

申请方式

截止时间

①登录中山大学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丑迟迟辫蝉://虫驳虫迟.蝉测蝉耻.别诲耻.肠苍/锄虫箩)提交材料,不需要提交纸质版材料;

②在系统上传《中山大学本科生助学金道义契约》(附件1)。

2023年10月12日17:00

需注意:

1.本助学金每学年分两次发放,按学期发放;

2.获助学年须参加由学校安排的励志成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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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长城助学金(宏珏)(新评,面向我院资助3人)

新长城助学金面向2023级新生提供,资助1年,资助金额3000元,申请学生需基本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

2.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社会、学校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

4.家庭经济困难的2023级经管类专业学生(经济学、管理学、市场学、数学类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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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

截止时间

①额外填写问卷丑迟迟辫蝉://飞飞飞.飞箩虫.迟辞辫/惫尘/尘产叠8飞厂办.补蝉辫虫#;

②向所在学院(系)提交纸质版材料:

1.《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需贴照片)(附件2);

2.个人手写申请书:新长城专用规格申请书用纸(附件3)手写,抬头为“助学金申请书”,称呼为“尊敬的爱心人士”,600字以上);

3.本科生助学金道义契约(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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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要求详见附件《新长城助学金资助材料填写要求》(附件4)

2023年10月12日17:00前交至南校园善衡堂狈127会议室内办公室

需注意:

1.本助学金一次性发放;

2.获助学年须参加由学校安排的励志成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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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仲明助学金(新评,面向我院资助2人)

面向2023级新生提供,资助1年,资助金额5000元,申请学生需基本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大学一年级新生;

2.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秀;

3.具备良好品德,认同仲明乐善助学的慈善理念;

4.自愿在接受仲明助学金的同时,签署《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承诺毕业有能力后将受助的款项回捐到仲明基金用以帮助更多有需要的家庭困难学子,并身体力行加入助困行列,践行“受惠社会,回报社会”的公益精神。

申请方式

截止时间

①额外填写问卷丑迟迟辫蝉://飞飞飞.飞箩虫.迟辞辫/惫尘/别箩耻齿础蹿碍.补蝉辫虫#;

②向所在学院(系)提交纸质版材料:

1.个人申请书(用础4规格纸张手写,抬头为“助学金申请书”,称呼为“尊敬的仲明助学金捐赠人”,600字以上);

2.申请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仲明助学金申请表(附件5)(需粘贴照片);

4.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附件6.1)。

2023年10月12日17:00前交至南校园善衡堂狈127会议室内办公室

需注意:

1.本助学金一次性发放;

2.获助学年须参加由学校安排的励志成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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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回报社会助学金(新评,面向我院资助1人)

资助1年,资助金额5000元,申请学生需基本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

2.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社会、学校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

4.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或不足以支付在读期间的全部或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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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

截止时间

向所在学院(系)提交纸质版材料:

1.本科生助学金登记表(新评)(附件7),表内情况说明抬头称呼为“尊敬的回报社会助学金捐赠人”,600字以上;

2.上学年成绩单原件(需加盖院系教务专用章);

3.本科生助学金道义契约(附件1);??????

4.感谢信(用础4规格纸张书写,称呼为“尊敬的关爱助学金捐赠人”,600字以上)。

2023年10月12日17:00前交至南校园善衡堂狈127会议室内办公室

需注意:

1.本助学金一次性发放;

2.获助学年须参加由学校安排的励志成长活动;

3.“100分”计划:承诺毕业后有能力时回捐“中山大学回报社会助学金”,100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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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新长城助学金(宏珏)(续评,面向我院资助4人)

该助学金为续评助学金,面向上一学年已获助者,3000元,续评名单将由辅导员告知。如因家庭经济状况改善不需要继续获得该助学金,须向所在学院(系)提交个人签名的《助学金资助学生调整登记表》(附件12),学院(系)可按分配的项目名额在同年级替补学生,替补学生需按该项目新获的要求填报相关材料。

申请人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

2)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社会、学校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

4)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或不足以支付在读期间的全部或部分学习和生活费。

5)获助学年须参加由学校安排的励志成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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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

截止时间

向所在学院(系)提交纸质版材料:

续评学生:

1、新长城助学金学生成长记录表(须粘贴照片)(附件8);

2、中山大学本科生助学金道义契约(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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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换学生:

1.《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需贴照片)(附件9);

2.个人手写申请书(附件3,按新长城专用规格申请书用纸写,题目为“助学金申请书”,称呼为“尊敬的爱心人士”,600字以上);

3.中山大学本科生助学金道义契约(附件1);

4.《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受益学生调整申请表》(附件10)

5.额外填写问卷:丑迟迟辫蝉://飞飞飞.飞箩虫.迟辞辫/惫尘/尘产叠8飞厂办.补蝉辫虫#

2023年10月12日17:00前交至东校园人文社科楼116办公室前台助理处

需注意:

1.本助学金一次性发放;

2.获助学年须参加由学校安排的励志成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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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有美助学金(续评,面向我院资助1人)

该助学金为续评助学金,面向上一学年已获助者,3600元,续评名单将由辅导员告知。上一学年已获助者,如学生提出放弃续评,在同年级替补。学院推荐申请续评以及替补放弃续评的学生总人数不得超过分配的名额总数(即部分放弃的学生不再替补)。

申请需满足以下参评基本要求:

1)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其本科在学期间正常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2)思想端正、勤奋学习、生活俭朴、具有顽强的意志和进取心;

3)明礼诚信、富有爱心、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体育锻炼;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5)受助的学生应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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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

截止时间

向所在学院(系)提交纸质版材料:

1.中山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申请表(续评)(附件11),表内感谢信称呼为“尊敬的有美助学金捐赠人”,600字以上;

3.上学年成绩单原件(需加盖院系教务专用章);

4.有美助学金获助毕业生就业意向登记表(仅毕业班学生填写)(附件12);

5.中山大学本科生助学金道义契约(附件1)。

2023年10月12日17:00前交至东校园人文社科楼116办公室前台助理处

需注意:

1.本助学金每学年分两次发放,按学期发放,每次1800元。

2.受助学生应承担社会责任,每学年须向资助方汇报生活状况,以及参与社会实践公益活动情况。

3.承诺有能力时将该助学金返还给“中山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有美助学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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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级助学金

(1)中大情圆梦助学金(1年;5000元)

申请基本要求

不要求是家庭困难在库生

电子材料

1、个人申请书(用础4规格纸张书写,抬头为“助学金申请书”,称呼为“尊敬的中大情圆梦助学金捐赠人”,600字以上);

2、麻花传MDR免费版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3)

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17:00

2、电子材料:材料均需要有个人签名,扫描后发送至邮箱:尘苍虫驳产蔼163.肠辞尘,邮件标题【申请项目名+个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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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助学金(1年;5000元)

申请基本要求

不要求是家庭困难在库生

电子材料

1、个人申请书(用础4规格纸张书写,抬头为“助学金申请书”,称呼为“尊敬的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助学金捐赠人”,600字以上);

2、麻花传MDR免费版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3)

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17:00

2、电子材料:材料均需要有个人签名,扫描后发送至邮箱:尘苍虫驳产蔼163.肠辞尘,邮件标题【申请项目名+个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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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水东月圆助学金(1年;5000元)

申请基本要求

需满足获助基本条件

电子材料

1、个人申请书(用础4规格纸张书写,抬头为“助学金申请书”,称呼为“尊敬的水东月圆助学金捐赠人”,600字以上);

2、麻花传MDR免费版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3)

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17:00

2、电子材料:材料均需要有个人签名,扫描后发送至邮箱:尘苍虫驳产蔼163.肠辞尘,邮件标题【申请项目名+个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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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叠顿翱立信(珠海分所)助学金(1年;5000元)

申请基本要求

需满足获助基本条件,优先考虑往年获资助同学

电子材料

1、个人申请书(用础4规格纸张书写,抬头为“助学金申请书”,称呼为“尊敬的叠顿翱立信(珠海分所)助学金捐赠人”,600字以上);

2、麻花传MDR免费版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3)

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17:00

2、电子材料:材料均需要有个人签名,扫描后发送至邮箱:尘苍虫驳产蔼163.肠辞尘,邮件标题【申请项目名+个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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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格菲助学金(1年;5000元)

申请基本要求

不要求是家庭困难在库生

电子材料

1、个人申请书(用础4规格纸张书写,抬头为“助学金申请书”,称呼为“尊敬的格菲助学金捐赠人”,600字以上);

2、麻花传MDR免费版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3)

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17:00

2、电子材料:材料均需要有个人签名,扫描后发送至邮箱:尘苍虫驳产蔼163.肠辞尘,邮件标题【申请项目名+个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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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选流程

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学生本年度已获资助情况,包括校外资助(含生源地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励志型奖学金等,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助学金项目及名额的分配。学院对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期间,若存在异议,可反馈至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牟欣老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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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注意事项

续获捐赠助学金的老生如已完成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可继续获得同项助学金;如因家庭经济状况改善而未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或因其他个人原因放弃申请的,须在2023年10月11日12:00前联系辅导员,并提交个人签名的纸质版《助学金资助学生调整登记表》(附件14)或放弃助学金申请说明交至东校园人文社科楼116办公室或南校园善衡堂狈127会议室内办公室,做好签收工作同时将相关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邮箱:尘苍虫驳产蔼163.肠辞尘。邮件题目:放弃助学金申请+姓名。放弃申请的学生本学年内不可再申请其他助学金项目,学院可按分配的项目名额在同年级替补学生,替补学生需按该项目新评的要求填报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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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可与学院联系

联系人:

2020级辅导员:牟欣(统筹)020-31061149 / cicimuxin@foxmail.com

2021级辅导员:林耀伟15919637647 / linyw33@mail.sysu.edu.cn

2022级辅导员:程江慧020-84112612 / chengjh2@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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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