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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2011年在港澳臺地区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简章

中山大学2011年在港澳臺地区

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简章

 

一、招生办法

    1. 报考资格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臺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臺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臺湾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专科毕业后在报考相关专业工作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内地祖国大陆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相关专业工作6年或6年以上,达到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同等学力),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我校医科各专业的博士生及硕士生均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必须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2. 报名时间

    201011

    3. 报名地点

    ①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社大厦1404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②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8 

电话:(008533969368,图文传真:(0085328322340

    ③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 图文传真:(010)68948227

    ④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点报名,幷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4. 报考类别

1)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免交学费幷可享受学校奖学金。

2)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制研究生:自费研究生在学期间由学生本人按学校的规定交纳学费。

★报考医科各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全日制类别。

★医学临床各专业只接受医学毕业生(含授医学学士或硕士学位的应届本科生及硕士生)报考。

    5. 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交本人居住地身份证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臺湾考生持臺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臺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歷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歷的,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

报考费为500元港币,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考费。

    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与自选的报名点联繫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幷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繫电话、传真机号码或E-Mail地址。

    6. 填报志愿

   1)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报名登记表上的报考院系、报考专业、报考方向(不分方向的专业除外)均须填写清楚,报考博士的考生还须在报考方向后注明导师姓名。

   2)可兼报公费全日制或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3)我校为全日制港澳臺研究生设立奖学金,第一年一般根据入学考试初试及復试成绩综合评定,具体评定办法将另行公布。

    7. 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復試兩階段。

   1)初试科目:硕士、博士考生须应试报考专业指定的一门外语和两门业务课,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均为笔试。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的考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2)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由考生所在报名点安排。    时间:20114月。

   3)復试地点、时间

    初试合格者,均须进行復试,復试方式一般以面试为主。

    地點:以考生的復試通知書通知的地點爲准。时间:201165日前。

    8. 录取

   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考試成績、復試情况、導師意見及體檢結果等綜合評核,確定录取名單。录取通知書于6月中下旬由我校函寄给考生本人。

二、入   

    新生于9月上旬報到入学。具體時間以我校發出的“入学通知書”爲准。新生報到時,由我校進行身體復查,不符合入学條件者,取消入学資格。

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学資格。

 

三、学费及獎学金

 

(一)学  

1、自费全日制、自费兼讀制博士研究生:每学年12500元人民币,叁年共计37500元人民币;

2、自费全日制、自费兼讀制碩士研究生(不含工商管理碩士):学费每人每年10000元人民幣,学制23年,分学年收繳;

3、自费全日制工商管理碩士研究生:

嶺南学院每学年50000元人民币,两年共计100000元人民币。管理学院每学年45000元人民币,两年共计90000元人民币。

4、自费兼讀制工商管理碩士研究生:

嶺南学院第一、二学年每学年35000元人民幣,第三学年30000元人民币,叁年共计100000元人民币。

管理学院每学年30000元人民币,叁年共计90000元人民币。

上述学费一律按学年度收繳,逾期不交者,視作自動退学處理。

上述学费不包括学生的教材费、学生來校接受導師指導的往返交通费、住宿以及辦理各種證件的费用。

 

  (二)獎学金

我校将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關于印發〈港澳及華僑学生獎学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6129号)及《财政部 教育部關于印發〈臺灣学生獎学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5325號)文件規定,設置港澳臺研究生獎学金。獎学金種類及遴選辦法,將另行通知。

 

四、培养方式

 

1. 港澳臺博士或碩士研究生的培養方式基本上與內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 采取導師個人指導與集體培養相結合的辦法,按照培養方案執行,選修課可根據港、澳、台学生實際情况選修有關課程;

 

2. 兼讀制碩士学位研究生須按規定修完課程,至少應修滿30学分,每門必修課程的成績達70分以上(70),方可進行碩士学位論文撰寫與答辯。一般每周應有学時接受導師面授。如將面授時間集中使用,一般每月至少到校学習一次。 具體面授時間應在每学期開学後第一周內由導師與学生商定,經学院、系(所、中心)审批,报研究生院备案,以便检查。

 

3. 兼讀制博士、碩士学位研究生,一般應來校修讀外國語課程。 入学時第一外語水平已達要求,可獲准免修,但要參加該門課程的通過考試。

 

    4. 兼讀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暫未實行学分制。必修課程含第一外國語,基礎課和專業課等四門以上(含四门)。每门必修课程的成绩须达70分以上(70)。学生每月定期到学校接受導師指導,基礎課及專業課授課時間由導師與学生商定,報研究生院備案。

    5. 其它未盡事宜,按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有關規定辦理。

五、学位授予

 

    課程学習成績合格,通過学位論文答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学位條例》規定者,經我校学位評定委員會審議合格,可獲相應的学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