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开展管理学院学术学位硕士及博士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 ? ? ?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1】59号文)(附件1)和《研究生院对于做好2021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2),为做好2021学年度学术学位硕士及博士奖助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评审对象
? ? ? ? 全日制的学术硕士研究生和学术博士(学硕新生、博士新生除外)。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奖助另外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由导师科研经费支撑培养,具体按《中山大学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二、基本申请条件与评选标准
(一)研究生奖助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入学一年以上的研究生参评奖助金的上一年度已达到学校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要求,并考核合格;
6.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助手任务。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资助
1.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者;
2.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3.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者;
4.在科研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者;
5.科研助手工作考核不合格者;
6.有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7.导师及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认定的不予资助的其他情形。
叁、评选方案
?? 详见附件3《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细则(试行)》
四、评审程序
1.学生于2021年9月23日10点30分前登陆管理学院网址,登记上学年内已发表的学术成果(中文只需要登记刊出的成果,英文论文可为全文在线发表(辞苍濒颈苍别)),并上传/提供学术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后果自负。
2.学生本人填写附件4《中山大学2021学年度研究生奖助金申请表》(导师签名可以一周内补齐)和附件5《管理学院2021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汇总表》,并于2021年9月23日10点30分前提交至各班班长,班委进行初步审核并公示;
3.研究生奖助金工作小组审核学生在管理学院学生平台登记的材料和提交的申请表、汇总表,计算学业成绩加分、科研成果加分和综合测评加分。
4.研究生奖助金工作小组公示学生的申请材料及最终得分,有异议的学生在此期间反馈。
5.对公示有异议的情况,提交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资格审核小组复核。
6.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初评确定学院奖助学金学生名单和等级,并公示。公示期内,对学院初评等级有异议的情况,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将及时复议并在初评结果提交研究生院之日前予以答复。
7.学院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提交奖助学金学生名单和等级至学校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复核后,提交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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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可与学院联系
联系人:李洁明老师
电话:18666080323
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
2021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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