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2021届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认定工作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01

管理学院2017级本科生:

根据《教务部对于做好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认定工作的预通知》(教务〔2020〕149号)要求,我院就2021届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资格认定工作预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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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安排

时间 具体工作
9月7日上午11:00 报名截止
时间地点待定 宣讲答疑会
9月中旬 公示并上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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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荐条件要求

(一)参照学校有关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认定的推荐条件。

各单位在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推荐资格认定工作中应以学生专业学习成绩为主要依据,同时结合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推荐条件要求如下:

1.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方面,按《中山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资格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要求执行。其中,考虑受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的体测安排延期,体测成绩暂不作为今年本科生推免资格审查的前置条件。

2.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任何处分,或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之外的行为受到的处分在申请推免资格前已解除。

3.学风端正,学习主动性强,有较强的钻研精神。学习成绩的基本要求包括:

(1)专业基础扎实,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中课程成绩排名在前50%。

(2)重考或重修后无不及格成绩(重考或重修后的成绩计算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含公选)。

(3)考虑受疫情影响2020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延期,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暂不作为今年本科生推免资格审查的前置条件。

(二)根据学校通知:“本科联合培养项目的学生不参加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认定。”

(叁)根据学校通知:“支教类、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国防科工招生单位的补偿名额类的推免生推荐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适时启动,由教务部按照我校推免生的推荐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核,由校团委和相关学院(直属系)负责组织具体选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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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申请资料

1、申请人需在9月7日上午11:00前递交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认定申请材料,交到东校园南学院楼顿202本科教务办公室刘老师,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电子版邮件标题写上“专业-姓名”发到:尘苍蝉濒尘02蔼蹿辞虫尘补颈濒.肠辞尘,材料的提交要求如下:

(1)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材料封面》《中山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申请表》(如超过两页请双面打印)、相关学习成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按封面所列材料列表顺序迭放(后续还需补充成绩单,材料先不要装订,可用燕尾夹夹好即可)。

(2)发《中山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申请表》和《中山大学2021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情况一览表(示例)》电子版到上述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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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写说明

(1)学生应如实填写《中山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申请表》中的内容,“学生所在专业(方向)人数”“学生所在专业学业成绩排名”“骋笔础(平均绩点)必修专选”“综合成绩”的栏目,以学院本科教务办所提供的信息资料为准来填写。

(2)《中山大学2021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情况一览表(示例)》所填内容需与推荐资格申请表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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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荐资格认定规则

1、由学院根据各专业“绩点排名在专业中排名比例”(专业排名/专业人数)从高到低确定各专业推荐排名。

2、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资格数,按学生人数比例分配至各专业。

3、根据各专业推荐排名,以及各专业的推荐资格数,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将参照学校通知和《中山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资格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推荐条件,来确定各专业的推荐资格认定名单。

4、因按学校规定,如学院出现推荐名额流失,将会影响到下一年学校核算下达给学院的推荐名额数,所以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在确定推荐资格名单时,将会酌情考虑学生参加各院校优秀大学生夏令营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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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特别提示

1、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以推荐资格认定和录取两个环节开展。推荐资格认定工作由教务部负责组织,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推荐资格认定工作属于推免工作的推荐环节,我院推荐资格名单只参照上述认定规则来确定,不安排面试。

2、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且拟被录取的学生,学校教务部不再受理其本科成绩单、绩点排名证明、在学证明和学校推荐信函等材料的申请。

3、凡是被本校或外校拟录取的被推荐者,学校将不允许其放弃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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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