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对于开展2021-2022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及博士生申请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3

? ? ?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及博士生申请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

(一)评审对象

1.2021年9月之后继续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名额性质为计划内);

2.无法按原计划2021年7月毕业,拟申请延期的学生;

3.2020年奖学金评审不合格被中止奖学金资格或减免部分奖学金的学生;

4.休学的老生及2020年9月入学后休学的新生。

注:2021年春季入学新生,无需参评。

(二)评审程序及要求

1.奖学金生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学生自评)表》(附件1)并于2021412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到南校善衡堂S223对应的投递柜或东校南学院楼D208,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濒颈箩颈别尘2蔼尘补颈濒.蝉测蝉耻.别诲耻.肠苍。

2.各单位应根据学生2020-2021学年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学习/科研态度和活动表现四方面情况,对每名学生进行定量打分和定性评价。评审意见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对于不合格学生,会对给予其中止奖学金或取消奖学金处理提出建议。

3.对于学习态度和日常表现良好,但学能较差、学习成绩不理想,评审意见为中止奖学金的学生,如确有经济困难无法自费继续学业,学校可帮其申请提供部分奖学金资助。

4.各单位认真核实来华留学管理系统导出的拟参评名单(邮件发送),如有错漏,可自行添加或删除,形成最终参评名单。

5.各单位组织召开评审会,提出意见,并认真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学校评审)表》,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6.学校复审后公示评审结果,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最终以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的结果为准。

二、博士生申请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

? ? ? ? 对于个别学习态度认真、表现良好、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业且派遣国无法列入奖学金计划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

(一)具体要求

1.提交申请前,学生须通过奖学金年度评审、完成开题报告、通过中期考核(或达到学校规定的培养要求)。

2.奖学金期限最多延长一年。

(二)申请流程

1.学生填写提交《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延长奖学金期限申请表》(附件2)并于2021年4月14日15点之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到狈127斜对面的投递柜,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濒颈箩颈别尘2蔼尘补颈濒.蝉测蝉耻.别诲耻.肠苍

2.学院初审后,填写提交《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延长奖学金期限院校意见表》

3.学校复核后公示结果,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最终以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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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学生自评)表

2.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延长奖学金期限申请表

3.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学校评审)表

4.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延长奖学金期限院校意见表

5.2021-2022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及延期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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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可与学院联系

联系人:李洁明老师

电话:84113640/39332395

邮箱:lijiem2@mail.sysu.edu.cn

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