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校长办公室对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1

校办〔201730


校长办公室对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对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规定,并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4日(星期二)为清明节,4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1日(星期六)上班。

各单位应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不能停止工作的单位和部门,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放假办法。放假期间,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度过安定和谐的节日假期。

? 校长办公室

? ? 2017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