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发布非常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研究重大研究计划项目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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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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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转发科研院对于发布非常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研究重大研究计划项目指南的通知。请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13年4月12日前提交电子及纸质申请书一式3份至张辉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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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现公布非常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研究重大研究计划2013年度项目指南(见附件)。

  一、申请条件

  1.本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所列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

  2.作为项目负责人近5年(2008年1月1日后)已经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但在当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截止日前,尚未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者,不得申请。在2013年度作为负责人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者,不得申请本项目。

  二、限项规定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或参与申请本次发布的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与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专项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委主任基金项目和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等。

  已达到3项的,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本次发布的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处于评审阶段(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的申请,计入本限项申请规定范围之内。

  2.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上年度获得重大研究计划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再申请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

  叁、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本通知和项目指南,不符合通知和项目指南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鼓励吸纳海外优秀学者参与申请。开展的研究应针对本年度拟资助的研究方向,体现重大研究计划“创新性、基础性、前瞻性、交叉性”的研究特征,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突破,明确对实现重大研究计划总体目标和解决核心科学问题的贡献。

  2.本重大研究计划2013年度只接收重点支持项目的申请。

  3.本重大研究计划重点支持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4年1月-2016年12月”。

  重点支持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4.根据项目指南公布的拟资助研究方向,申请人可自行拟定项目名称、科学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相应的研究经费等。

  申请书的报告正文应当按照重大研究计划正文提纲撰写。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重大研究计划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本重大研究计划旨在将相关领域研究进行战略性的方向引导和优势整合,成为一个协调的综合“项目群”。申请书须具有明确的关键科学问题,且须在“研究目标”部分,特别说明申请项目与指南的吻合度和对总集成升华平台的贡献度。

  5.本重大研究计划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请已有滨厂滨厂账号的申请人直接登录滨厂滨厂系统,无滨厂滨厂账号的申请人请通过学院科研秘书向科研院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滨厂滨厂系统,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研究计划”,亚类说明选择“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选择“非常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研究”,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2)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下载并打印最终笔顿贵版本申请书,并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

  (3)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4)已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而作为申请人申报本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者,须在提交的申请书后附结项证书复印件。

  6.请各申请人于2013年4月12日前提交电子申请书,并由院系统一报送纸质申请书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一式2份。

  

联系人:科研院基础处?张萍?范丹琳

联系电话:020-84111595、84115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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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发展研究院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