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10

? ? 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已经启动,现将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项目接收
1. 本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 我校集中接收申请项目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日,纸质版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为提高重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杰青、优青等项目申请质量,我院将于2月下旬组织校内专家进行评议,请这些项目申请人于2018年2月25日前报送纸质申请书初稿一式叁份至。
3. 各位老师请在各截止日期前提交项目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原件,(博士后项目需单独报送,不能混入其他项目类别中);请项目申请人依时填报申请材料。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1. 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即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申请;无系统账号的申请人通过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管理人员添加用户。
2. 因申请人简历由系统根据申请人在线填写的个人介绍信息、承担项目情况和个人研究成果自动生成,故请申请人务必全面正确填写相关信息,亦请二级单位科研管理人员负责核实。另外,根据《中山大学公务电子邮箱使用管理办法》(中大信息〔2016〕4 号)规定,申请人需使用中山大学公务电子邮箱作为联系邮箱。

3、如果无帐号的老师,请回复姓名、职称、邮箱(中大邮箱),我将协助开通帐号。

三 、申请人条件及其事项
我校科研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符合申请须知(附件2)中对于申请人条件的要求、遵守限项申请规定(附件3)和科研诚信须知(附件4)、以及项目指南中部分类型项目对申请人条件的特殊要求。我校原则上不再受理离退休人员(返聘者除外)申请项目,也不接受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校外人员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申请项目。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科研诚信须知》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8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所在单位科研管理人员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请严格按照各类型项目的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以及申请须知(附件2)中对于申请书撰写要求和项目指南中各科学部的具体要求认真撰写申请书,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涉密的内容,同时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除依托单位公章外的全部内容负责。

2. 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预算编报须知》(附件5)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报项目预算。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预算(简称分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报预算(简称总预算)。有关直接费用预算金额可参考项目指南中各类型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
3.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一式两份原件,请把签字盖章页置于最后一页并装订整洁牢固(建议使用胶装,如使用订书机请将露出纸面的尖端用胶带等材料覆盖以免工作人员划伤)。注意:相关指南中要求提交电子版的代表性论文,无需在纸质材料中提交。
4. 2018年对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申请时请提交签章页一式两份。项目获批准后,在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时由科研院统一向基金委补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
5.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姓名中的字符应规范。否则,会导致系统超项检查失准,并将视为学术不端行为!
6. 申请人可以提出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申请的通讯评审专家名单,内容包括回避专家姓名和单位及其理由,回避名单应密封于信封中并订在申请书原件封面内。

四、其它事项
1. 我校在站博士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须于
2018年3月1日前向学校提交由博士后申请人、合作导师和所在二级单位共同签署的承诺书(模板参见附件7),保证博士后申请人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者出站后继续留在原单位从事科学研究;我院审核批准后,统一出具学校书面承诺。
2. 凡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申请项目、涉及合作研究单位的,应签订合作申请框架协议,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中山大学科研项目合作(申报)协议审核表》(如合作研究单位为公司单位,则需填写《中山大学科研项目申报合作公司关联关系审核表》)并于2018年3月1日前报送我院基础研究管理处审核(模板参见附件8)。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的合作协议,按照指南要求签订。
3. 凡我校人员参加外单位的申请项目,我校参与人员必需先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字,再凭所在二级单位介绍信到我院基础研究管理处办理加盖学校公章手续;同时还需登记相关项目信息(尤其是高级职称人员信息)、留下联系方式,以备我院辅助超项检查。
4. 无纸化申请试点的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申请人如需提供回避评审专家名单,请由项目负责人直接邮寄到相关科学部的综合处,并在信封面上注明申请项目的科学部编号和申请代码。
上述如有未尽或不明之处,请咨询我院基础研究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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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联系人:高胜嘉 ? ? ? 电话:84112612 ? ? ?email:glxykyb@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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