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对于开展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11

人事处对于开展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各附属医院:

国家留学基金委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遴选工作已经启动,现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将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情况

1.??? 可申报的子项目

本项目包含47个子项目,详细信息见留学基金委《》中的《派出渠道一览表》。

2.??? 出访身份及出访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3-12个月

3.??? 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重点领域、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重点支持国家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研究基地、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国际学术交流合作对人才培养的需求。

4.??? 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具体资助内容、标准等在录取时确定。赴英国访问的录取人员可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Bench Fee。

二、推荐条件

1. 被推荐者须为校本部A系列专任教师或附属医院固定编制教学、医疗、科研人员,入校工作满2年。出国(境)6个月及以上者须返校工作满2年。(截至申请日期)

2.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以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3. 身心健康。

4. 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发展潜力,应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5. 申请访问学者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申请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岁,且博士毕业不超过3年。(截至申请日期)

6. 申请高级研究学者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截至申请日期),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2)两院院士、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3)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7. 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8. 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的合格标准(详见:)。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奥厂碍/罢翱贰贵尝/滨贰尝罢厂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9.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1)已获得留学基金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2)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擅自放弃留学资格且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

(3)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4)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5)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

(6)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7)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但以下项目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受此限制:中德学者短期交流项目(顿础础顿/顿贵骋)、中德博士生联合研究项目、日本电通博士生研究项目、日本学术振兴会论文博士奖学金项目、中国-苏格兰博士生教育及科研合作伙伴关系项目(访问学者)、希腊互换奖学金项目(暑期研修生类别,留学期限1个月)、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10. 如申请利用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具体请查阅《派出渠道一览表》),还应符合协议确定的其他条件。

叁、推荐程序

1. 2013年11月20日前,计划申报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初步申请,单位根据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确定推荐人选名单。推荐名单原则上须经过党政负责人讨论通过。

2. 2013年12月16日前,单位推荐人选联系国外邀请函、准备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详见第四条)。

3. 2013年12月18日前,各单位填写《》(可登陆“人事处主页-表格下载-师资科-教职工进修、培训”下载),并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交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rscszk@mail.sysu.edu.cn)。

4. 2013年12月31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会议对单位推荐人选材料进行评议,确定学校推荐人选名单。

5. 2014年1月5日-1月10日获得学校推荐资格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网址: ),并严格按照留学基金委《》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如未按要求准备材料,可能会对项目申报造成影响)。

四、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向所在单位提交以下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二份,请同时提交电子版):

1. 个人简历

2. 科研成果清单

科研成果重点统计近五年成果,具体内容如下:

(1)科研项目

申请人主持或参加的科研项目清单,一般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来源、起止时间、经费额度、个人排名等。

(2)学术论文及着作

为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的学术着作,一般应注明论文/着作名称、刊物/出版社名称、作者排名/身份(自着、合着、编着等)、期号/年度、刊物类别(厂颁滨、厂厂颁滨、颁厂厂颁滨等)。

(3)获奖情况

请注明获奖级别(国家级、省部级)、奖励部门、等级、获奖年月、个人排名等。

3. 出国研修计划

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包含以下内容:出国从事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选择外方院校及导师的原因、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科研工作的时间与安排、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的后续工作安排等。

4. 国外邀请函

根据留学基金委的规定,国外邀请函应为正式邀请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若所申请的子项目对国外邀请信有特别要求,应按项目要求准备):

(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2)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

(3)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

(6)资金资助情况;

(7)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请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准备邀请函,否则可能会对项目申报造成影响。

5. 外方合作者简历

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着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6.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提供留学基金委规定的外语合格证明材料(详见)或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外语水平未达到留学基金委规定的合格条件者,须由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且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只有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才可派出。

五、注意事项

1. 请推荐单位对推荐人选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质量。

2. 请单位推荐人选提前联系国外邀请函,准备外语水平合格证明材料。

3. 国家留学基金不资助出访港澳台地区。申请时请慎重选择留学国别、留学期限、国外留学单位,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录取后改变以上信息的申请。

4. 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两院院士、****特聘教授、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者经资格审核后免予专家评审,直接录取。

5. 留学基金委将于2014年3月公布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

6. 本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5年3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7. 原则上各院系被推荐者出访时本单位在国(境)外研修(6个月及以上)的专任教师数不超过专任教师总数的10%。

8. 获资助者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 “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9. 有关本项目的其他信息,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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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事 处

????????????????????????????????????? ?2013年11月7日

(联系人:张海娟,联系电话:84111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