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人事处对于开展2014年学生教育管理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山大学人事处对于开展2014年学生教育管理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现已开展今年的学生教育管理系列的职称评聘工作,具体内容请看以下通知,请符合条件申报的老师于9月26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交至院务办梁黎青处。
人事〔2014〕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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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人事处对于开展2014年学生教育管理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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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后勤集团,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4年学生教育管理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各学院(直属系)专职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满一年的在职在岗固定编制(础系列)及流动编制(叠系列)辅导员,包括学院(直属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团委(团总支)书记等;在学校艺术教育中心、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等单位专职从事学生素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满一年的在职在岗固定编制(础系列)及流动编制(叠系列)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按照《中山大学学生教育管理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中大人事〔2009〕13号)执行,其他有关补充规定按照《对于开展2009年学生教育管理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事〔2009〕194号)、《对于开展2010年学生教育管理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事〔2010〕100号)执行。
(二)计算机条件按照《中山大学人事处对于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事〔2014〕22号)执行。
(叁)本次申报涉及的岗位业绩成果、学术研究成果、教学工作量等,从任现职务的下月起,计算至2014年8月31日止,且以近5年(任现职务后)成果为主;任职资历(聘任年限)从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之日起计算至2014年8月31日止;从外单位调入学校工作者,从正式调入学校工作之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止。
叁、评审工作安排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个人申报材料后统一交人事处师资科。根据学生教育管理教师系列的实际情况,学校将于2014年10月8日至11日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检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对于材料不齐、不规范的,请补充、完善后再于2014年10月15日至17日正式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时间安排及送审材料目录见附件1、附件2。
四、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对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6〕629号)精神,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申报初级评审费每人280元;申报中级评审费每人450元;申报高级评审费每人580元,论着鉴定费为正高级每人300元,副高级每人200元。
在外单位取得任职资格或受聘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首聘或续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均不收取评审费。
各单位按以上标准统一收齐后,转账或现金交至学校财务处,并将转账通知单或现金收据复印件送交人事处师资科。(南、北校区均可,账号:02020-9929005,注明“职称评审费”)。
五、其他事项
有关文件可咨询所在单位人事秘书。各类申报表格,请在校园网人事处主页查阅、下载(人事处—下载表格—师资科—各系列职称评审表格)。
联系部门:人事处师资科(南校区中山楼413室)
联系人:张海娟
联系电话:84111797? 84038070
?附件: 1、学生教育管理教师系列职务评聘工作时间安排表
2、学生教育管理教师系列职务评聘送审材料目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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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人事处
?201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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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学生教育管理教师系列职务评聘工作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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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间 | 内??? 容 |
1 | 10月8日前 | 各单位受理个人报名及评审材料 |
2 | 10月8日至11日 | 各单位提交《汇总表》、《申报表》及证明材料(表格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不用盖章,证明材料提供纸质版),人事处进行材料预审 |
3 | 10月15日至17日 | 人事处受理各单位统一汇总的正式评审材料(按照附件2的要求准备) |
4 | 10月下旬 | 学校资格审核小组完成资格审核 |
5 | 10月下旬 | 完成高、中级人员评审材料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下同) |
6 | 11月上旬 | 完成论文送审 |
7 | 11月中旬 | 召开各学科组会,听取正高、副高述职及评审通过正高、副高级资格推荐人选以及中初级资格人员 |
8 | 11月下旬 | 召开高评委会,听取正高述职,评审通过正高、副高级资格人员 |
9 | 12月上旬 | 学校公示通过高、中、初级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
10 | 12月中旬 | 学校发文公布高、中、初级任职资格及聘任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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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学生教育管理教师系列职务评聘材料目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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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 容 | 份数 | 备注 |
1 | 《中山大学申请学生教育管理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报名汇总表》 | 文本和 电子版各1份 | 下载、单位填报 |
2 | 《中山大学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 | 原件1份 础3纸双面 复印20份 | 下载、原件用 础4纸双面打印 |
3 |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之一:业绩、成果材料(奖励、业绩证书、证明材料、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着作等原件或复印件) | 1份 | 原件经所在单位人事秘书审核后,提交复印件,注明“已核,与原件相符”并签名,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
4 |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之二:证书、证明材料(学历、学位、非学历教育证书、资格证、首次聘任和续聘聘书、外语考试成绩单、计算机考试成绩单、在读证明等) | 1份 | |
5 | 《申报学生教育管理教师系列高级资格论着送审申请表》 | 正高1式3份; 副高1式2份; 隐去作者信息 另各1式1份 含作者信息 所在页复印件 | 下载、单位填写意见并盖章 |
6 | 送审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论着代表作: 申报晋升正高级3篇;转评正高级2篇; 申报晋升副高级、转评副高级2篇。 | 复印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及正文,(注意要复上刊号及主办单位名称)。 | |
7 | 《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 | 1份 | 下载、础4纸打印,流动编制人员填报 |
8 | 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 | 1份 | 下载、用础4纸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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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目录表第1项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填写。
申报中、初级职务人员提交第2、3、4、8项。
申报高级职务人员提交第2、3、4、5、6、8项。
申请聘任人员提交2、3、4项。
流动编制(B系列)人员除提交以上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交第7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