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人事处对于开展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中德博士后奖学金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和促进中德教育、科技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顿础础顿)达成协议,共同资助中国优秀青年学者和科研人员赴德国大学和公立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现将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中德博士后奖学金项目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规模、专业、资助期限
2014年本项目在全国将提供25个博士后奖学金名额,出国期限为7-18个月,学科专业不限。我校拟推荐2名候选人申报本项目。
对拟出国期限超过12个月的申请人,首次批复的奖学金资助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中德双方将在一年后适时共同组织评估,以确定是否为其提供后续在德期间的奖学金资助。
二、资助内容
本项目录取人员在德出访期间奖学金生活费由中德双方共同负担:中方现行标准为1300欧元/月,德方资助700欧元/月,总计共2000欧元/月。此外,国家留学基金为录取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一次赴德签证费;德方为录取人员提供在德期间每月健康保险费及3个月在华德语培训费用,以及向接收中方录取人员的德国单位提供200欧元/月科研补助。
叁、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须为校本部A系列专任教师或附属医院固定编制教学、医疗、科研人员,入校工作满1年。出国(境)6个月及以上者须返校工作满2年。(截至申请日期)
2.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学成以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3. 身心健康。
4. 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发展潜力。
5.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岁,且距其获得博士学位时间不超过2年。
6.主持或参与教学科研项目、研究课题,出国研修计划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7. 申请人在向中德双方申请时,应已获得德国大学或公立科研机构正式签发的邀请信,邀请信应包含为申请人提供工作场地,及已同意负担申请人课题研究产生的科研费用等内容。
8. 语言要求:申请人在外研修期间,根据其学科专业和德方导师要求,工作语言可为英语或德语。在申请时,需根据以下标准提供相应的语言水平证明:雅思6.0分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TestDaF 14分或DSH 2级及以上。若申请人提交的语言水平证明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在其德方导师出具认可其语言水平证明的前提下,也可提交申请。为使奖学金获得者更好地融入德国社会开展研修, 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将在奖学金获得者赴德国前在中国提供为期3个月的免费德语培训和期间的生活费补贴。语言培训时间不计入留学期限。德语培训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具体安排待正式录取后由德方通知录取人员。
9.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1)已获得留学基金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2)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3)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4)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
(5)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6)已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
10. 申请人需符合《
11. 优先考虑 “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 入选者。
四、申报程序
1.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推荐合适人选申报本项目。
2.被推荐者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申报:
(1)2014年10月20日前,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可登陆
(2)2014年10月20日至11月3日,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3)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本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要求参见第五条)。
3.各单位填写《rscszk@mail.sysu.edu.cn。
五、申报材料
1.向中方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留学网”公布的《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专栏》内《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有关准备材料说明可参照网上专栏公布内容。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
②《单位推荐意见表》
③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④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⑥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⑦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纸质材料用订书器在左上角装订成册。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础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
2.向德方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需同时向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顿础础顿)北京办事处提交德方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见以下网址:
六、注意事项
1.请申请者提前联系国外邀请函,准备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2. 2014年12月-2015年2月,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将参加于2015年3月初举行的中德专家联合面试,并根据结果确定录取人员。最终录取结果将于2015年4月公布。录取人员的最早派出时间为2015年7月,具体派出时间以接收方邀请函为准。
3.原则上各院系被推荐者出访时本单位在国(境)外研修(6个月及以上)的专任教师数不超过专任教师总数的10%。
4.有关本项目的其他信息,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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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人事处
2014年9月29日
(联系人:张海娟; 联系电话:84111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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