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开展2014年度“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28

各相关单位及教师:


根据《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中大人事〔2012〕6号)文件的精神,2014年度“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遴选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遴选原则

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作为学校重要的综合性的人才培育计划,是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遴选出真正具有成为学科领域学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为其营造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使其尽快成长并成为学校学科发展的骨干力量。因此各单位在遴选时请把握“宁缺毋滥”的原则。

本项目将在同等条件下侧重支持没有长期境外留学或工作经历的优秀青年教师。

?

二、?遴选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获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1975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2)在学术研究方面有创新性构想,具有明确的科研方向和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具有扎实的科研基础和突出的研究成果。在未来3-5年内具备冲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或相应层次人才项目的能力。具体的研究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补.?在理工医学科相关领域,申请人作为主要作者(第一或通讯作者)在Science、Nature、Cell等学术刊物及其高影响因子的子刊,或连续在所属一级学科(及交叉学科)的权威杂志(即影响因子最高的1-3种杂志)发表5篇以上论文。作为主要作者(第一或通讯作者)所发表论文若被收录为ESI的Top Paper等同权威杂志论文看待。

产.?在人文社会学科相关领域,申请人作为主要作者(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厂厂颁滨影响因子前1%的刊物或《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论文,或者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会科学类)二等奖或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的学术论着;或申请人作为主要作者(第一或通讯作者)连续在所属一级学科(及交叉学科)的权威杂志发表5篇以上高质量的论文,或出版本领域具有较大国际学术影响的专着。

肠.?申请人的论文、论着或其它成果经学校委托的国际同行专家评审,认定为具有重要学术影响者。

诲.?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已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经过本计划的培养,有潜力在未来叁年内取得本条款前补、产、肠点之一所列研究成果。

3)任职期间完成聘任合同规定的教学任务,对学生认真负责,教学效果良好;

4)积极参加学科建设,对本人的研究工作在相关学科发展中的支撑和特色形成作用有较清醒的认识,具有成为学术带头人或学科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二)已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资----助或入选相应层次人才计划(如珠江学者特聘教授、第一个聘期内的“百人计划一期”引进人才、“百人计划二期”急需人才青年杰出人才等)不再列入本培养计划。

(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自动纳入本培养计划。

(四)对于已获得学校教师特殊津贴支持,但没有一年或以上境外留学或工作经历,或已入校工作多年但近叁年没有境外研修经历的年龄不超过38岁的优秀青年教师可申请本计划,学校将重点通过送到境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进行研修等方式予以培养。

?

叁、遴选程序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自荐)表》一式8份,相关证明材料1份):

l??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物色合适人选,并通知人选于2014年11月14日前提交申请材料;

l??各学术团队可向所在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推荐合适的人选,并通知被推荐人于2014年11月14日前向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提交申请材料;

l??发展规划、研究生院、、、、教务处、等职能部门于2014年11月4日之前向人事处人才办推荐合适人选,人事处人才办汇总推荐名单并进行资格初筛(如年龄、职称等)后,反馈至相关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及被推荐人,并通知被推荐人于2014年11月14日之前向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提交申请材料。

l??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14年11月14日之前向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或学校人事处人才办自荐并提交申请材料。向学校人事处人才办自荐的,由人事处人才办将申请材料转相关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

(二)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审核申请人材料,并按照《中山大学人才计划推荐评议(评审)程序及相关规定》,对申请人选按学科进行排序推荐,并于2014年11月21日之前向人事处人才办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自荐)情况汇总表》1份,以及申请人提交的《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自荐)表》一式8份,相关证明材料1份)及单位评议结果和推荐意见1份。

?

?

四、材料要求

(一)《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自荐)表》一式8份,相关证明材料1份。

(二)《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自荐)情况汇总表》1份。

(叁)单位评议结果和推荐意见1份。

(四)所有材料电子版1份。

?

联系地址:人事处人才发展办公室(南校区中山楼410室)

联 系 人:黎理???黄伟娥

联系电话:84114884??

电子邮箱:rscrcyj@mail.sysu.edu.cn

?

附件:1.《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自荐)表》???????

????? 2.《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自荐)情况汇总表》

?????3.单位评议结果和推荐意见模板?????????

???????????????????

???事 ??处?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