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处对于开展2017学年教授和副教授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11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人力资源〔2017166

人力资源管理处对于开展2017学年

教授和副教授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

根据《中山大学教授和副教授职务聘任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中大人力资源〔20172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开展教师职务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程序:按照《实施办法》,并结合各单位要求执行。

二、各单位根据学科发展、教学与科研及人员现状等,实施教师聘任工作。专任教师于20171215日前向本单位报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各单位于20171225日前完成师德考核与资格审核,并报送通过师德考核与资格审核人选的材料。

叁、对申请表所填信息以及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审核校验工作,并加具单位意见。

四、本次教师职务聘任的任职年限、有效业绩成果时间计算至20171215日。

五、对于按照百人计划、《中山大学新建院系过渡期教师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等从校外招聘教师的,或从专职科研系列人员及博士后中选聘教师的,根据相关程序进行评审和引进,不纳入本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

附件:

1.中山大学教授职位申请表.诲辞肠虫

2.中山大学副教授职位申请表.诲辞肠虫

3.师德考核情况表.诲辞肠

4.中山大学教师职务聘任代表性学术成果专家评价表.诲辞肠虫

5.代表性学术成果说明(代表性成果1-3,送同行专家评审).诲辞肠虫

6.中山大学教师聘任代表性学术成果送审审核表.诲辞肠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7128

(联系人:葛铿张海娟联系电话:84111797 ?84038070邮箱:rlzypyk@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