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处对于开展2018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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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直属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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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特别是一带一路倡议,落实《对于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对于加强外语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应用型、复合型非通用语种和国际区域问题研究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相关专业人员出国留学。现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派通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将2018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 选拔对象

1.国际区域问题研究人才:按需选派有关高校,特别是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培育基地高校研究人员带课题出国调研、研修,加强国别和区域特别是一带一路涉及国家研究。

2.外语类人才:主要支持除英语、法语、德语、俄语、日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以外的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

按需支持非通用语种教师培养选派非通用语种在职教师赴国外研修;支持选派拟作为非通用语种教学人员培养的英语或其他相近语种专业教师赴海外强化学习。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访问学者:3-12个月

3.博士后:6-12个月

叁、资助内容

纳入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派出人员,留学期间享受外方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推荐条件

1.被推荐者须为校本部A系列专任教师或附属医院固定编制教学、医疗、科研人员,入校工作满2年;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且出国(境)期限包含在本人聘任合同期限之内;如有180天以上出国(境)经历,须返校工作满2年。(截至申请日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年龄满18周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高级研究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1962320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此外,申请人还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两院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2)中央国家机关高级行政管理人员,须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

6.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501967320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的要求。

7.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岁(1977320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8.申请时须提交外方正式邀请函。

9.申请时外语应符合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10.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11.本项目不接受已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其他项目者的申请。

五、推荐程序

1.计划申报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初步申请,单位根据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名单。

2.单位推荐人选联系国外邀请函、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并于201831日前,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详见第六条)。

3.2018310日前,各单位填写《2018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申请人情况简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人力资源管理处培养发展科(南校区中山楼413室),同时将上述表格的扫描件(含盖章)以及推荐人选的电子版申报材料(详见第六条)发送至人力资源管理处培养发展科邮箱:rscszk@mail.sysu.edu.cn

4.201832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会议对单位推荐人选材料进行评议,确定学校推荐人选名单。

5.2018320-25获得学校推荐资格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网址:,并严格按照留学基金委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如未按要求准备材料,可能会对项目申报造成影响)。

6.2018330日前,申请人将一份网上申报材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和《单位推荐意见表》)纸质版提交至所在单位(留存两年)。请申请人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纸质版材料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并在申请人签字一栏签字。《单位推荐意见表》不用填写任何信息。

六、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向所在单位提交以下材料(电子材料和书面材料各一份,书面材料由所在单位留存两年,无需提交至学校,电子版由学院发至人力资源管理处培养发展科邮箱):

1.个人简历

2.科研成果清单

科研成果重点统计近五年成果,具体内容如下:

1)科研项目

申请人主持或参加的科研项目清单,一般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来源、起止时间、经费额度、个人排名等。

2)学术论文及着作

为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的学术着作,一般应注明论文/着作名称、刊物/出版社名称、作者排名/身份(自着、合着、编着等)、期号/年度、刊物类别(SCISSCICSSCI等)。

3)获奖情况

请注明获奖级别(国家级、省部级)、奖励部门、等级、获奖年月、个人排名等。

3.出国研修计划

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包含以下内容:出国从事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选择外方院校及导师的原因、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科研工作的时间与安排、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的后续工作安排等。

4.国外邀请函

根据留学基金委的规定,国外邀请函应为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2)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

3)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时间;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资金资助情况;

6)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请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准备邀请函,否则可能会对项目申报造成影响。

5.外方合作者简历

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着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提供留学基金委规定的外语合格证明材料(详见

七、注意事项

1.请申请者提前联系国外邀请函,准备外语水平合格证明材料。

2.录取结果将于20175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

3.本项目留学资格保留至201812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4.申请时请慎重选择留学身份、留学国别、留学期限、国外留学单位等,一旦录取一律不予变更,留学基金委不受理改派留学单位、留学国别和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等的申请。

5.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办理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预订机票、预领奖学金手续(具体请查阅

6.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7.原则上各院系被推荐者出访时本单位在国(境)外研修(6个月及以上)的专任教师数不超过专任教师总数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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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8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申请人情况简表.虫濒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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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人力资源管理处

? ? ? ? ? ? ? ? ? ? ? ? ? ? ? ? ? ? ? 2018年1月21日

(联系人:王婷、张海娟,联系电话:84111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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