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2016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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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博士、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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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对于做好2016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院2016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开始,现将具体评选事项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说明

1.本次所有奖项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山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中规定的参评资格。

2、本学期未注册或当年度受过纪律处分的研究生不能参加本次奖项评选。参评优秀研究生奖和捐赠奖学金者,在参评年度有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优先。

3、已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过渡期间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再兼得各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4、凡获得过2015学年及以前的各项奖学金的研究生,之前提交的证明材料此次不能再次提交。


二、优秀研究生评选奖项及要求

(一)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

1.评选条件及范围:参见《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中《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2.评选比例及金额:各培养单位按在校(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数的5%比例评选,即15名,奖励金额1500元/人。全日制在职研究生、享受“中山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获奖者仅颁发荣誉证书。

3.报送材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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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光华教育奖学金

1.评选条件及范围:品学兼优的在校(学制内)研究生,参照“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评选,少数民族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2.评选名额及金额:博士或硕士研究生3名,奖励金额1500元/人。

3.报送材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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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时代地产奖学金

1.评选范围:在校二年级财务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工商管理、金融学、新闻学、汉语言文学硕士研究生。

2. 评选条件:①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在院(系)或专业排名位于前十名;②综合素质、品德优良;(此项评判标准参照时代地产校园招聘素质要求);③拥有个人特长,参加校级(含)以上比赛获奖的或在校级(含)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有个人发明创造可作为加分项(提交申请时需附奖励证书或发表文章的复印件);④热心公益、具有社会责任感:每年不少于1次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记录(在申请表格中载明,并由所在学院审核确认)。

3.评选名额及金额:我院推荐6名,最终名单由捐赠方审定,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未获奖者将获“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

4.报送材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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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宏信奖学金

1.评选范围:管理学院和岭南学院的硕士二年级或叁年级研究生中的优秀学生。

2.评选条件:评选条件:①上一学年需在当学年内参加导师组织的相关省部级以上重要课题研究1项以上,并承担部分主要工作(需出具证明)或前一学年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③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④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

3.评选名额及金额:我院硕士研究生3名,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人。

4.报送材料:《宏信奖学金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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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评审办法

由科研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负责老师、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负责老师,研究生会相关学生干部共同组成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计算所有参评学生的科研成果加分情况和综合测评加分情况,个人总成绩按照分数由高到低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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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组织和程序

(一)评审组织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包括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导师代表、学生代表,其中导师代表不少于3名。

由科研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负责老师、学生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负责老师,研究生会相关学生干部共同组成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二)评审程序

1、10月21日(星期五)上午12:00前,学生提交《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或捐赠类奖学金申请表(需导师推荐签字),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已出版的相应刊物或用稿通知)及刊载文章的全文复印件,并注明各篇字数,或用稿通知、奖励证明等材料。

2、10月24日(星期一)上午12:00前,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据评分细则审核所有参评学生的申请材料,并计算参评学生的科研成果加分情况和综合测评加分情况。

3、10月27日(星期四)下午17:30前,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分数排名结果和参评者申请最终确定并公布获奖者及奖项,公示3个工作日,推荐名单同时报送学校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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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上交材料说明

1、申请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光华教育奖学金、时代地产奖学金,均填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附成绩单,新生除外),申请宏信奖学金的还需提交《宏信奖学金申请表》,并联系导师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名。

2、学院将对所有奖学金申请者按照《管理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打分从高到低排序,奖项评选以排名为准。

3、除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以外,如被学院初评推荐位其他奖项,最终以学校评定结果为最终结果,如落选,会被当然地评为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

4、材料上交要求:

纸质版:《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或《宏信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申请理由均需要有证明材料,上交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2016年10月21日(星期五)上午12:00前提交,东校区的学生交至南学院楼顿206宋老师处,南校区的学生交至善衡堂狈330高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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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填写《管理学院2016学年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连同《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或《宏信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于10月21日(星期五)上午12:00前发往邮箱驳濒虫测办测产蔼蹿辞虫尘补颈濒.肠辞尘,并以“学号+姓名+申请的奖学金名称”为主题。

凡是有论文发表要求的,均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第二作者,需附已发表论文的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汇总表中需注明作者排序、发表刊物、发表时间、影响因子等要素。凡是有论文收录但未出刊的,需要提交用稿通知。


附件1.管理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 2.(学生需填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

??? 3. 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 4. 宏信奖学金申请表

??? 5.对于做好2016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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