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开展2019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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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9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请及时组织本单位的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的具体类别、要求及名额请见《广东省教育厅对于开展2019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附件1)。其中,对于研究生学术论坛、研究生暑期学校两类项目,与学校暑期项目联合进行申报,因名额所限未能列入推荐名单的学术论坛、暑期学校优秀项目,将作为校级暑期项目予以立项资助。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校级博士生论坛、研究生暑期学校的申报与评审工作。
一、项目申报程序
1.各院系组织申报工作,申请人填写项目申请表(附件2)(请先阅览附件3“中山大学重点发展项目申报管理规则(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及附件4“预算支出科目及支出范围明细”),申报材料经院系初审并在表格签署意见(盖章)后报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审核材料,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在名额范围内评选出推荐资助项目,申报材料报广东省教育厅。
3.根据学校预算管理处的工作安排(预计5月中旬),列入推荐名单的项目,在学校预算管理系统进行预算填报。
4.省教育厅对推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广东省教育厅发文公布。
二、项目执行期限
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的执行期一般为3年,其余各类项目的执行期为1年。
叁、项目经费要求
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纳入学校重点发展项目,经费由学校统筹,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的经费分两年下拨,其余均一次性下拨。按照学校财务制度规定,当年下拨经费需要在当年年底使用完毕,否则学校予以收回。
四、材料报送要求:
项目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的纸质版一式1份,应于4月29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研究生院106室(电子版发至研究生院工作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汪洋;电话:020-84111699;电子邮箱:wyang6@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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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广东省教育厅对于开展2019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3. 中山大学重点发展项目申报管理规则(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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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