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等教育质量常态监测数据中心(广州)对于开展2016年高等教育质量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07

各学院、直属系: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体系内涵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现决定组织启动我校2016年高等教育质量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项目属于国家高等教育质量常态监测中心(广州)的开放研究基金,主要针对高等教育质量的相关研究方向进行立项资助,学校将组织专家学者对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为校级立项项目。

二、项目资助计划、资助领域和研究方向

本项目主要资助以下两个研究领域: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标准研究、教学及课程质量测评研究。具体如下:

(一)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标准研究

1. 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标准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围绕培养具有国际视野,满足国家与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的目标,鼓励以先进教育思想、教育理论与教学观念为指导,结合我校教学体系建设实际,立足当前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热点和难点问题,对学生入口质量标准、学生过程培养标准、学生出口质量标准叁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所征集项目强调改革与研究成果应用效果和辐射面,注重改革的可操作性,提倡跨专业、跨学科的联合申报。

2.项目立项类别

2016年度人才培养标准研究项目计划征集20项,其中重点项目5项,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一般性项目15项,每项资助不超过10万元。请申请人合理规划经费预算,并于立项后严格按照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附件1)使用。

3.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应是我校在职的骨干教师、从事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的在岗人员、教育技术和教学管理人员,并具备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和较好的改革实践条件。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申报项目应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项目研究内容应遵循高等教育的教学规律,预期成果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践性,有推广价值和可操作性,能在改革实践中起示范和指导作用。项目应在一年内完成并提交研究成果(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教材等)。成果至少包括以下一项内容:

A. 可实际操作的量表或测评工具以及相关的使用方法;

B. 可量化的指标以及相关的模型或估算方法。

4. 成果说明

资助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属于国家高等教育质量常态监测数据中心(广州)。项目成果应明确标注“国家高等教育质量常态监测数据中心(广州)开放基金资助”;英文标注:“This work was supported by the Open Fund of the National Higher Education Quality Monitoring Data Center(Guangzhou).”

5. 项目申报参考选题或研究范围

(1)??? 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的框架性研究(重点项目)

(2)??? 学生入口质量研究(重点项目)

(3)??? 学生学业水平和学习素养相关的研究

(4)??? 学生常态行为和同伴关系相关的研究

(5)??? 学生实践学习和创新成果相关的研究

(6)??? 师生关系研究

(7)??? 不同学科的性别差异研究

(8)??? 教学及学习环境相关的研究

(9)??? 教师水准和职业发展相关的研究

(10)?? 公共或跨院系课程管理与标准化相关的研究

(11)?? 高校管理标准研究

(12)?? 教育质量政策性研究

(13)?? 毕业标准及毕业论文质量相关的研究

(14)?? 科研产出成果评价标准研究

(15)?? 学生升学和深造质量研究(重点项目)

(16)?? 学生就业质量研究(重点项目)

(17)?? 毕业生中长期出口质量研究

(18)?? 学科满意度和学生出口关系的研究

(19)?? 不同学科教职员工满意度研究

(20)?? 不同学科用人单位满意度研究

6. 申报材料

《高等教育质量研究项目申报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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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学及课程质量测评研究

1. 指导思想

教学与课程质量测评(以下简称“评教”)是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估的核心内容之一。评教项目需要结合我校教学体系建设实际,立足当前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热点和难点问题,项目应强调改革与研究成果应用效果和辐射面,注重改革的可操作性,提倡跨专业、跨学科的联合申报。

2.项目立项类别

“评教”项目属中心开放基金重点支持的长期项目,该项目一期支持经费25万元。

3.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应是我校在职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骨干教师、从事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的在岗人员、教育技术和教学管理人员,并具备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和较好的改革实践条件。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申报项目应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项目研究内容应遵循高等教育的教学规律,预期成果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践性,有推广价值和可操作性,能在改革实践中起示范和指导作用。项目一期应在一年内完成并提交研究成果(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教材等),并在2017年初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初步研究成果。成果至少包括以下一项内容:

A. 可实际操作的量表或测评工具以及相关的使用方法;

叠.可量化的指标以及相关的模型或算法。

4. 成果说明

资助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属于国家高等教育质量常态监测数据中心(广州)。项目成果应明确标注“国家高等教育质量常态监测数据中心(广州)开放基金资助”;英文标注:“This work was supported by the Open Fund of the National Higher Education Quality Monitoring Data Center(Guangzhou).”

5. 申报材料

《高等教育质量研究项目申报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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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项目资金使用范围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和我校的经费管理精神,2016年立项项目所获得的专项资金须在当年执行完毕,经费支出范围含设备费、材料费、办公用品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相关费用。不得开支的范围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土建、购置大型仪器设备、提取项目管理费、偿还学校债务及支付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具体见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附件1)。

四、申报程序与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的相关项目申报工作,根据上述要求准备和审核申报材料,于2016年7月15日前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叁份,并发送电子版。由于时间紧,为保证项目的年度执行进度,请申请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申报,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王馥君,电话:020-84110937、13430269865,邮箱:wangfjun@mail.sysu.edu.cn;张翊,电话:020-84110937、15876556995,邮箱:zhangyi26@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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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2.? 高等教育质量研究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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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等教育质量常态监测数据中心(广州)

?201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