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2017届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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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2013级本科生:
根据学校的《中山大学对于做好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我院就2017届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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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安排
时间 | 具体工作 |
9月2日中午13:30 | 宣讲会 (东校区南学院楼管理学院D305) |
9月5日上午9:30 | 报名截止 |
9月5日 | 公布报名名单 |
9月7日前 | 公示并上报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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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条件
1、参照学校有关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认定的推荐条件。
2、根据学校通知:“本科联合培养项目的学生不参加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认定。”
3、根据学校通知:“支教类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推免生补偿名额类的免试生推荐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文件适时启动,由教务部按照推免生推荐条件和要求组织专家开展选拔工作,录取工作由校团委和学院(系)负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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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申请资料
1、申请人需在9月5日上午9:30前递交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认定申请材料,交到东校区南学院楼D206教务办公室刘敏老师,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电子版邮件标题写上“专业-姓名”发到mnslm02@foxmail.com,材料的提交要求如下:
(1)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材料封面》、《中山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申请表》(双面打印)、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按封面所列材料列表顺序迭放(后续还需补充成绩单,材料不要装订,请用燕尾夹夹好即可)。
(2)发《中山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申请表》、《综合素质自评报告》和《管理学院2017届(2013级)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到上述邮箱。
2、填写说明
(1)学生应如实填写《中山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申请表》中的内容,“综合成绩”、“学生所在专业(方向)人数”和“学生所在专业学业成绩排名”的栏目可先留空,以教务办所提供的信息资料为准来填写。
(2)《管理学院2017届(2013级)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学生名单汇总表》所填内容需与推荐资格申请表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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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荐资格认定
1、由教务办根据各专业必修、专选课程(含院内双专业课程)的平均绩点从高到低确定各专业推荐排名
2、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资格数,按学生人数比例分配至各专业。
3、根据各专业推荐排名,以及各专业的推荐资格数,确定各专业的推荐资格认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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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特别提示
1、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以推荐资格认定和录取两个环节开展。推荐资格认定工作由教务部负责组织,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推荐资格认定工作属于推免工作的推荐环节,我院推荐资格名单只根据成绩排名来确定,不安排面试。
2、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且被录取的学生,学校教务部门不再受理其本科成绩单和推荐信函等材料的申请
3、凡是被本校或外校拟录取的被推荐者,学校将不受理其放弃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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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山大学对于做好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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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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