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组织2017学年秋季学期9月份本科教学观摩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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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发展〔2017〕8号
对于组织2017学年秋季学期9月份本科教学观摩课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教师发展中心拟从本学期开始启动本科教学观摩课,以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促进教师之间的教学经验交流。
现将2017年9月本科教学观摩课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9月观摩课安排
序号 | 日期 | 周次 | 节次 | 单位 | 主讲教师 | 课程 | 校区 | 教室 | 可报名观摩人数 |
1 | 9月11日(周一) | 第二周 | 3-4 | 岭南学院 | 张斌 | 管理信息系统 | 南 | 岭院惭叠础701 | 20 |
2 | 9月15日(周五) | 第二周 | 1-2 | 药学院 | 黄志纾 | 生物化学 | 东 | B201 | 15 |
3 | 9月19日(周二) | 第叁周 | 3-4 | 化学学院 | 汪波 | 有机化学 | 南 | 艺303 | 10 |
4 | 9月20日(周叁) | 第叁周 | 1-2 | 博雅学院 | 张卫红 | 四书 | 南 | 文111 | 5 |
5 | 9月26日(周二) | 第四周 | 8-10 | 国际关系学院 | 范若兰 | 世界宗教与民族冲突 | 珠海 | D309 | 10 |
二、观摩听课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教师积极报名、参加本科教学观摩课活动,近叁年新进教师应保证安排,每次观摩课计教师教学发展培训3学时。
2.参加观摩课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9月6日,报名地址:。
3.参加观摩听课的教师应提前十分钟进教室,关闭通讯工具,入场后请保持安静,严禁早退。听课时要认真填写《观摩课听课记录表》。
4.观摩听课结束后,参加观摩听课的教师应积极参加课后交流讨论。
5.观摩课活动后请将《观摩课听课记录表》交回教师发展中心。
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8月31日
(联系人:高赛,联系电话:84112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