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对于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18

教务〔2019〕437号

教务部对于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的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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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我校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序开展,参照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对于开展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19号),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包括专任教师、学生教育管理教师、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叁)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两学”成绩要求。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以下简称“两学”)课程成绩合格(达到60分及以上)。

(六)教研实习考核要求。教研实习是申请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环节,教研实习考核结果将运用于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教师资格证并在首聘期内的人员应通过教研实习考核

(七)新教职员工岗前培训要求。在首聘期内的教职员工应按照岗前培训要求完成相关培训任务

叁、材料准备要求及说明

(一)基本材料及说明

1. 基本材料。拟申请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可参照附件1所列的2019年申请材料清单,提前做好各项基本材料的准备。

2.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请申请人及时通过正规的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进行报名、培训及测试(如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常年开展该项工作,网址为或关注“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微信公众号报名)。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免普通话测试。

3. 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格检查一般半年有效,请申请人注意体检结果的有效性。

(二)其他有关材料说明

1. 教研实习考核结果。处于首聘期内但未通过教研实习考核的人员,应尽快启动教研实习工作并经考核合格。各单位临时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不作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依据(非首聘期人员除外。请各单位按照《中山大学对于印发<中山大学教师教研实习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大教师发展〔20183号)规定的时间节点,按时提交材料。

2. 教学任务书。除专任教师和学生教育管理教师外,其他申请人员需提交教学任务书(模版见附件2)。申请人员提交的聘用合同、聘书或任职证明中,应明确岗位类别(职称职务)、岗位职责及聘用合同期限;上述材料中未能明确岗位类别及岗位职责的,亦需提供教学任务书。

四、有关说明

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一般在每年上半年开展。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具体时间、认定范围、认定条件及材料要求等均以广东省教育厅正式通知为准,申请人请在认定工作正式开始后按时间节点要求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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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广东省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提交材料清单

????? 2. 中山大学教学任务书(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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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

2019年12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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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冯强,020-84112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