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开展2011-2012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2009级、2010级、2011级同学:
根据学生处《对于开展2011-2012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现将我院2011-2012学年度本科生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捐赠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注:由于课程成绩尚未全部公布,以下材料提交和网申的截止时间会根据成绩的公布时间相应后延,具体另行通知;请各位同学认真仔细阅读本评选通知,仍有疑问,请与各年级辅导员联系。
一、评选要求及相关原则
1、为合理利用资源,扩大奖励和资助的范围,使更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受惠,同一学生可申请多项资助或奖励,但同一学年度内所申请的捐赠奖学金和助学金项目总金额不能超过6000元(不含单项奖助学金额超过6000元的)。
2、申请学生要诚实守信,如实申报,如有弄虚作假、虚报信息的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参评资格一年,同时终止该生其他资助项目的申报和款项发放,追回已发放的资助款,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3、对无故欠交学费或住宿费、水电费、违规用电、2011-2012学年度有违纪现象并受处分的学生,原则上不受理其奖助项目申请。
4、申请学生要按要求正确填报相关资料。项目名称应填写全称;所有填写资料须用黑色墨水笔填写(电脑打印除外),要求字迹工整清晰;亲笔签名处须学生本人签名,打印无效;不得随意改变表格的原有设置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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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
在已经完成的2011-2012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评选出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拟获奖人选,具体评选条件请参照。
按《中山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获一等奖学金的人数不得超过本院(系)参评总人数的5%;获一、二等奖学金的人数不超过本院(系)参评总人数的15%;获优秀学生奖学金的人数不超过本院(系)参评总人数的30%。已获优秀学生奖学金者,不兼获单项奖励金。
综合测评加分排名年级前3%的同学拟获单项奖学金(已获优秀学生奖学金者除外)。
申请单项奖学金的同学需于2012年7月12日11:00前向年级辅导员提交《本科生单项奖励金申请表》(附件1),同时在学生管理系统()上提交申请(获得优秀学生一、二、叁等奖学金的同学无须在系统提交申请,也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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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国家奖学金
奖励我院21名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科生,每人8000元;2009级、2010级、2011级各7名。
1、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011-2012学年度无违纪行为;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本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参评专业(年级)前10%;
⑤同等条件下,有公益活动经历者、长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者优先。
2、评选流程和规则:
①个人按要求按时提交申请材料至各年级辅导员处,同时在学生管理系统(丑迟迟辫://别肠补尘辫耻蝉.蝉测蝉耻.别诲耻.肠苍/蝉颈尘蝉)上提交申请;
注意:纸质申请和网上系统申请缺一不可,两者均有申请记录才能获得评选资格,请同学们注意按时提交申请。
②评选规则:根据《管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2012版),原则上综合测评总分排名第一名的同学拟获国家奖学金;如总分排名第一与第二的同学分差小于1分,则学习成绩较好的同学拟获国家奖学金;
③学工部汇总各年级拟获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公示叁天;
④若无异议,则上报学校。
3、提交材料
①《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
②加盖学校教务章的上学年成绩单(一式两份)
申请材料提交(交至年级辅导员处)及网上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2日11:00,逾期不候!
注意:国家奖学金申报审批表前面内容要在电脑上填写,然后双面打印、黑色签字笔签名;要认真仔细检查学生填写的内容,不得有错别字,其中“学习等情况”栏目中的数据务必准确;不得改变表格格式;“年级(专业)推荐意见”栏及“院系意见”不填,其他要求请见“《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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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我院53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生,每人5000元;各年级名额如下:2009级18名,2010级18名,2011级17名。
1、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011-2012学年度无违纪行为;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科目,且2011-2012学年度综合测评排名专业(年级)前50%(优先考虑综合测评排名比上一学年进步10名(含)以上);
⑤家庭经济困难,原则上家庭人均月收入在600元以下(含),生活俭朴;
⑥同等条件下,有公益活动经历者、长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者优先。
2、评选流程和规则:
①个人按要求按时提交申请材料至各年级辅导员处,同时在学生管理系统(丑迟迟辫://别肠补尘辫耻蝉.蝉测蝉耻.别诲耻.肠苍/蝉颈尘蝉)上提交申请;原则上,已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同学才具备申请资格。
注意:纸质申请和网上系统申请缺一不可,两者均有申请记录才能获得评选资格,请同学们注意按时提交申请。
②评选规则:家庭经济状况排名×50%+综合测评总分班级排名百分比的排名(即按照申请人在所在班级的“综合测评总分排名百分比”进行排序得出的名次)×50%=参评总分(家庭经济状况排名根据个人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所填写的《管理学院资助评价表》内容,按我院资助评价体系换算成相应分数高低排序所得);参评总分按由低至高进行排名,各年级取排名靠前的相应名额数的同学拟获国家励志奖学金;
③学工部汇总各年级拟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后公示叁天。
④如无异议,则上报学校。
3、提交材料
请于2012年7月12日11:00前将填写完成的《国奖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同时在该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申请,逾期不候!
注意:有需要申请助学金的同学可以报名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学工部将先进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落选同学可参加其他助学金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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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捐赠奖学金
本学年度学校分配到我院的各类捐赠奖学金名额共有18个,各年级名额分配情况、各类奖学金评选对象及要求、上交学校的最终材料详见附件5。
注意:未来世界公益基金特别奖学金和国际华人工商协会奖学金没有分配名额,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报,学院将根据评选条件向学生处推荐名单,最后由学生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向捐赠方推荐人选。
1、评选流程及规定:
①个人按要求按时提交申请材料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②各年级辅导员组织召开班长支书会议,对奖学金候选人情况进行合议(同时合议评选各年级单项奖学金);
③评选规则:在符合捐赠奖学金评选要求的前提下,各专业相对均衡分配名额;已拟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评捐赠奖学金的评选;取候选人中综合测评总分排名第一的同学拟获捐赠奖学金(评选原则同综合测评实施方案规定的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
④学工部汇总各年级拟获捐赠奖学金学生名单后公示叁天。
⑤如无异议,则上报学校。
2、提交材料(学院评选阶段):
①《本科生捐赠奖学金申请表》(附件6,申请港澳台学生宝钢奖学金的同学要注明奖学金名称和金额,申请其他捐赠奖学金的暂不填写奖学金名称和金额;不得改变表格格式);
②加盖教务专用章的上学年成绩单;
申请材料请于2012年7月12日上午11:00前递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逾期不候!各年级于2012年7月16日前召开班长支书会议进行合议。
注意:学院申请阶段不需指定申请某一项捐赠奖学金,各年级班长支书会议合议评选出初步结果后,递交相应的专用申请表格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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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1、根据学生处《对于调整我校奖助学金评选时间及评选条件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对获得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捐赠奖学金等的学生,应有不少于50小时的社会公益活动(公益服务时数的认定由学工部在班级提交的“公益服务认定汇总表”的基础上进行审核)。
2、本学期末学校教务处办理本科生成绩单的时间是7月9日-7月20日,其他时间不予办理,请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注意把握时间。
3、按照学校的评选工作要求,申请单项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捐赠奖学金的同学必须在上述规定时间登陆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丑迟迟辫://别肠补尘辫耻蝉.蝉测蝉耻.别诲耻.肠苍/蝉颈尘蝉)认真填写相关材料,提交申请。
4、各类评奖最终结果以学校发文为准。
5、获得捐赠奖学金的同学须在9月18日前提交一份获奖感言或感谢信,具体提交要求另行通知。
6、相关附件:
附件5:《管理学院2011-2012学年度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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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同学认真仔细阅读本评选通知,仍有疑问,请与各年级辅导员联系:
2009级,杜秋平老师,39332399
2010级,吴佳琳老师、刘? 晓老师,39335291
2011级,林勉生老师、杨冬亮老师,39332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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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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