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 对于收取2012年度广州校区学生医保费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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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相关文件要求,在校全日制大学生(本科生、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均要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学生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医疗保险(即广州校区学生参加广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珠海校区学生参加珠海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2012年度参加广州市医保的学生,每人的医保费用为80元/年,投保时间为2012年9月1日到2013年8月31日,正常参保学生的医保费用与学杂费一起从学生本人用于学校代扣代发的银行账户中代扣。学校拟定于8月底至9月初统一划扣医保费,请务必保证2012年8月20日前银行账户内有足够的金额划扣,因金额不足而划扣不成功,造成不能正常参保享受医疗保险的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庭承担。
?如省市有新文件规定,以新文件调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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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
?????????????????????????? ?二○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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