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评选第十八届彭瑞安归侨、归侨子女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28

各位同学:

根据学生处《对于评选第十八届彭瑞安归侨、归侨子女奖学金的通知》工作要求,现将我院的该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

一、评选范围

申请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校二、叁、四年级本科生及在校二、叁年级研究生(含12级提前攻博、硕博连读生)。

2、学生本人为归国华侨,或者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归侨。(包括回国后迁居香港、澳门的印尼山口洋地区(厂滨狈骋叠贰叠础厂)归侨在祖国内地求学的子女,不含在港澳的其他归侨子女)。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素质优良,勤奋好学,立志成才报国。

2、2011-2012学年度各科成绩(含公选课)及格。

3、各奖励等级的基本条件分别为(学科总平均指7月份奖学金评选时的学习成绩裸绩):

一等奖:学科总平均(加权分,下同)88分以上(含88分,下同),或者本科生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五,学科总平均85分以上。

二等奖:学科总平均83-88分。

叁等奖:学科总平均80-83分。

4.在2011-2012学年度,申请人有以下学术科研成果或获奖等情形的,参照学校学生奖励管理规定的评定标准酌情加分:校级加1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5分:

(1)申请人有学术论文发表(研究生必须为核心刊物)、专着、科研成果的。

(2)申请人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叁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称号、学术竞赛奖以及其他特长奖的。

(3)非英语专业本科生通过六级英语统考的。

5、归侨、归侨子女中的特困生和印尼山口洋地区归侨、归侨子女学生如达到获奖分数段,可优先获奖。对特困生,可在其学科总平均分上酌情加分,最多可加8分,但只适用于二、叁等奖;特困生一等奖分数要求原则上不变。

叁、奖励等级、名额及金额

一等奖2名,奖励金额2500元/人;

二等奖1名,奖励金额1800元/人;

叁等奖1名,奖励金额1200元/人。

四、材料报送

请于11月30日(周五)12:00前报送以下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本科生交顿208,研究生交顿206):

①申请书(础4纸,须手写签名);

②《第十八届彭瑞安归侨、归侨子女奖学金研究生、大学生奖申请表》;

③《中山大学捐赠奖学金汇总表》;

④成绩单(可在顿202请教务老师开具);

⑤学术科研成果或获奖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⑥归侨或归侨子女证明书(需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核发,跨市、县办理的证明无效。凡持探亲护照、外派人员或未取得国外居留权的出国人员,均不属华侨);

⑦特困生还需提供经济特别困难证明书(包括学生家长持有的民政部门颁发的城乡或村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或者特困职工证的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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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请联系:

林老师 南学院楼D208,39332595,lmiansh@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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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

201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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