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对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2023级及以上)
各位同学:
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对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附件1),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9号)(附件2),现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奖项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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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不包括2024级、不包括国际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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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参评条件
学生申请参评2023-2024学年奖学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爱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二)智: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
(叁)体: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四)美:自觉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
(五)劳: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
(六)其他: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国家奖学金还需符合该项奖学金的特定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叁)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六)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在前10%(含10%),同时获评当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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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额分配及奖励金额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根据国家最新文件相关规定,从2024年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1万元。
现阶段,学校公布了各院系国家奖学金的分配名额。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方法》,学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学工办)根据各年级人数比例,暂对院内名额(2023级及以上)分配如下,学院本科生资助评审工作小组可以根据实际申请情况作进一步统筹:
奖学金项目 |
国家奖学金 |
全院指标 |
22 |
2021级 |
6 |
2022级 |
8 |
2023级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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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奖学金申请程序
1、于11月5日12:00前在奖学金系统内填报评选信息,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学金”模块网址:虫驳虫迟.蝉测蝉耻.别诲耻.肠苍/箩虫箩,系统操作指引见附件4;
2、于11月5日12:00前填写问卷:丑迟迟辫蝉://飞飞飞.飞箩虫.肠苍/惫尘/丑耻补驰办痴9.补蝉辫虫#
注:【重要】
1、根据教育部最新要求,《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内容统一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学金”模块中填写,暂时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待学校审核确认推荐获奖人选电子版信息(即《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后再办理签章手续提交,具体情况将另行通知。
2、请严格按照填写要求(附件3)完成奖学金系统内容填报。
3、申请表格内容务必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杜绝抄袭或相互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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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审程序
(一)学校发布评选通知。
(二)学院组织初评、公示和上报。
(叁)学校评审、公示,并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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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作要求
(一)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原则,规范做好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二)学院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要加强学生信息安全管理并保护学生隐私。严格落实信息管理责任制,严格管理各类学生评奖信息的查阅、复印、流转、公示、存档等操作。
(叁)此前学院已报送学工部的第一批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保持不变,学院将根据国家奖学金名额追加情况及时调整国家励志奖学金、捐赠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分配方案并按相应程序完成评选工作。
(四)学院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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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注意:
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9号),
同一评选年度内,奖学金评选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每位学生最多只能获评一项校级捐赠奖学金;
(叁)国家设置的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校级捐赠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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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2022级辅导员:程江慧(统筹)020-84821030 / chengjh2@mail.sysu.edu.cn
2021级辅导员:林耀伟020-39332392 / linyw33@mail.sysu.edu.cn
2023级辅导员:张瑞杰020-84884181 / zhangrj39@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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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