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对于开展2024年度本科生永旺奖学金(校级捐赠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中山大学对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捐赠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9号)(附件1),现启动2024年度本科生永旺奖学金(校级捐赠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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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选对象及金额
我院二、叁年级全日制本科生3名,同等条件下,大学期间学习过日语并取得学分,或者有参加过日语能力考试(闯尝笔罢)证明的同学优先考虑。
奖励金额为每人8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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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评条件
1、为更好的实现本项目的目的,本获奖学生需履行以下职责:
1)正确理解本项目的目的,专心学习自己所学专业。
2)在日常生活中遵守公共秩序,不违反社会道德。
3)出席获奖学生认定证书颁发仪式。
4)对于甲方在中国举办的各项活动,如果通过乙方得到通知,以自愿为原则参加。
2、奖学金候选学生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有中山大学学籍,并且是中山大学全日制本科生。
3)理解本项目的目的,并有把本项目的目的应用于实践上的有志学生。
3、取消获奖学生资格的必要条件:
甲、乙双方在获奖学生出现以下任意一项情况时,除3-3)条件之外,取消获奖学生资格荣誉称号。
1)发生违法犯罪,违反社会公共秩序,以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等行为的情况。
2)在接受本奖学金期间,申请了其他校级奖学金的情况。
3)在评选本奖学金年度,需要去日本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留学半年以上的情况。
4)在领取本奖学金期间,专业科目、重点科目的成绩发生明显下滑的情况。
5)做出了任何不符合本项目目的主旨的行为的情况。
4.中山大学本科生申请所有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1)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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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奖学金申请程序
项目 |
申请方式 |
截止时间 |
永旺 奖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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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中午12:00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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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程序
(一)学校发布评选通知
(二)学院(系)组织初评、公示和上报
(叁)学校评审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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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奖学金评审工作要求
1、各年级应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规范奖学金评定工作,务必按照学校相关制度和政策执行。
2、申请学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奖学金和奖励证书,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学工办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不认真学习通知及相关附件,不按要求、准时提交材料的而影响奖学金评审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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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注意:
(一)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每位学生最多只能获评一项校级捐赠奖学金;
(叁)国家设置的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校级捐赠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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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2022级辅导员:程江慧(统筹)020-84821030 / chengjh2@mail.sysu.edu.cn
2023级辅导员:张瑞杰020-84884181 / zhangrj39@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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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