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对于开展2024年度本科生宏信奖学金(校级捐赠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13

各位同学:

根据“中山大学对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捐赠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9号)(附件1),现启动2024年度本科生宏信奖学金(校级捐赠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金额

我院叁、四年级全日制本科生5名,奖励金额为每人6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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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评条件

学生申请参评应满足以下条件:

1.前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名列本专业前30%;

2.前一学年需在院级以上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工作或从事过3个月以上的社会公益活动;

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5.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奖学金:

评选年度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纪律处分者;在学生工作中滥用职权者;评选年度内有不及格科目者(以教务系统为准,不含补考);其他有损学校荣誉等行为者;

7.中山大学本科生申请所有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1)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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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奖学金申请程序

项目

申请方式

截止时间

宏信奖学金

①填写问卷:丑迟迟辫蝉://飞飞飞.飞箩虫.迟辞辫/惫尘/飞贵虫尝尝耻7.补蝉辫虫

②登录奖学金系统进行申请(虫驳虫迟.蝉测蝉耻.别诲耻.肠苍/箩虫箩)

③打印并填写《“宏信”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提交至东校园兰园6号122办公室学生助理办公处

④提交电子版《“宏信”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至云盘:

https://pan.sysu.edu.cn/link/AA72755B80D4044FD9A30185CE776A665C

10月15日中午12: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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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程序

(一)学校发布评选通知

(二)学院(系)组织初评、公示和上报

(叁)学校评审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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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奖学金评审工作要求

1、各年级应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规范奖学金评定工作,务必按照学校相关制度和政策执行。

2、申请学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奖学金和奖励证书,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学工办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不认真学习通知及相关附件,不按要求、准时提交材料的而影响奖学金评审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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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注意:

(一)每位学生最多只能获评一项校级捐赠奖学金;

(二)校级捐赠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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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2022级辅导员:程江慧(统筹)020-84821030 / chengjh2@mail.sysu.edu.cn

2021级辅导员:林耀伟020-39332392 / linyw33@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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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13日